引子:2026 年 IANG 續簽為何是關鍵一役
2026 年將是「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續簽申請量的首個洪峰。首批在 2022 年底至 2023 年初透過放寬措施獲批首兩年逗留的畢業生,其簽證到期日將集中落在 2025 年底至 2026 年。根據入境事務處內部統計,單是 2023 年批出的 IANG 簽證已超過二萬二千宗,當中大多數須在 2026 年辦理第一次續簽。申請人能否順利過渡至「2+3+3」模式下的第二段逗留,完全繫於三項實操條件的滿足程度:有效工作合約、達市場水平的月薪、以及精密齊備的遞交文件。本文將剖開這三道關卡,輔以《入境規例》及入境處最新指引,為即將續簽的畢業生提供明確的操作路徑。
IANG 續簽的法律框架與基本資格

IANG 的續簽基準源於《入境規例》(香港法例第 115A 章)第 2 條附表 1 有關非本地畢業生留港的安排。根據 入境事務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頁面 所載,獲准在港逗留的非本地畢業生,可以按「2-3-3」年模式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即首次獲批兩年後,每次續簽可獲批三年,前提是申請人於遞交續簽申請時已獲香港僱主聘用,且受僱條件的行業水平、薪酬福利均屬市場合理範圍。
入境處並無設定劃一的薪金硬線,但在內部審批指引中明確援引《入境條例》(第115章)賦予的酌情權,用以審視「申請人是否已在港建立通常居所——尤其透過持續受僱——以及其對香港經濟的貢獻」。具體而言,續簽時入境處會檢視以下三個基本分項,缺一不可:
- 有效的僱傭關係:申請人必須提交由僱主填妥的指定表格(ID 990B),並輔以僱傭合約正本或核證副本。兼職或臨時工作一般不被視為充分就業,除非能證明其工時及收入穩定。
- 學歷與職位匹配:聘用職位須與申請人所獲本地學位或專業資格相關,入境處對「相關」採取合理審視,例如商科畢業生從事管理見習生、金融分析等均可接受;若出現學歷與工種嚴重脫節(如工程學位擔任零售銷售),或需額外解釋。
- 持續居港的意願與行為:雖然 IANG 不設「移民監日數」明文規定,但若申請人在首兩年長期離港,而無合理業務需要解釋,入境處可能質疑其居港意圖,並在續簽時就薪酬水平審查得更為嚴格。
工作合約的結構性要求:從條款到僱主資質

續簽所呈交的僱傭合約必須具備若干結構性條款,方可通過入境處的「形式審查」及「實質審查」。形式上,合約須為書面、經雙方簽署、列明職位名稱、聘用期(一般需涵蓋續簽後的至少一年,如為永久僱傭則更佳)、薪酬架構及福利。入境處指定僱主填報的 ID 990B 表格 內,要求僱主提供詳細的業務性質、員工人數、公司銀行帳戶三個月內紀錄及商業登記證副本,顯示審查重心在於僱主公司的真實營運能力。
實質審查層面,入境處會衡量合約內容的真實性與合理性。以下三點尤其關鍵:
- 合約期限與續簽週期的匹配:若合約為期僅數個月,或於續簽批出後短時間內屆滿,入境處有權只批出至合約結束日的逗留期限,而非完整的三年。因此最佳策略是確保合約為永久僱傭,或至少兩年以上固定期,並明確註明試用期已完成。
- 職位與公司規模的邏輯自洽:一家三人小型貿易公司聘用「區域市場總監」而月薪僅一萬五千元,即屬明顯不匹配,容易被視為「掛靠」高風險個案。入境處職員參考商業登記證上的註冊資本、報稅申報表及強積金供款紀錄等,比對職位的市場中位數。
- 受聘時間的連續性:若申請人在首兩年簽證期內僅於最後三個月才急忙覓職,入境處會懷疑其居港期間的真正活動。連續的受僱紀錄,或至少由簽證到期前半年起持續受僱,可大幅減低額外審查機率。
月薪門檻:無劃一數字,但有清晰市場參照
入境處一貫拒絕公開設定 IANG 續簽的最低月薪數字,理由是「薪酬福利須與當時的市場水平相稱」。然而,通過分析入境處發出的政策備忘、上訴個案及業界累積的大數據,可歸納出一套市場參照區間。
根據政府統計處 2024 年第三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擁有專上教育程度人士的就業入息中位數為每月港幣 20,200 元。入境處內部多參考此類數據並根據行業類別進行微調。一般而言,若申請人持學士學位,在金融、專業服務及創科業的 IANG 申請人,月薪達到港幣 18,000 元或以上,即與市場水平吻合;而行政、文職或非專業界別,月薪港幣 15,000 元被視為「可接受的下限」,但少於此數則易觸發「未達市場水平」的質疑,並須由僱主提供詳細薪酬釐定依據。
值得留意的是,月薪並非單一指標,總體薪酬包包括年終雙薪、佣金、房屋津貼等均被計入。入境處在要求填報薪酬時,會要求列明底薪、津貼及其他現金等值福利。因此,若底薪為港幣 14,000 元但另有保證雙糧及每月固定房屋津貼,總年均可達月均港幣 18,000 元水平,一樣符合門檻。申請人應囑咐僱主在 ID 990B 及僱傭合約附件詳細拆分各項組成,避免因底薪偏低而被片面判斷。
對於自僱或以業務身份續簽的申請人,入境處沒有既定的「月薪」概念,代之以「業務確實已在香港營運且能持續」的測試。申請人須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商業合約、辦公室租約及銀行月結單,證明公司的營業額及盈利能力足以支持申請人在港的生活而不需依靠公共資源。此類申請並不需要達至港幣 18,000 元每月提取薪金,但公司營運資金流及純利須合理,並能反映每年有足夠資金供申請人生活。
續簽材料清單與遞交實操
2026 年續簽的標準文件清單,與現行 2025 年的要求一致,但須注意入境處已在 2024 年第四季全面推行電子化遞交,申請人可經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網上平台提交,毋須親身前往。紙本申請仍然接受,惟審理時間較網上遞交平均多七至十個工作天。以下為必要文件包:
由申請人提供:
- 填妥的 ID 91 表格 — 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表
- 現時有效的旅行證件(例:港澳通行證、護照),其中個人資料頁、最新簽證標籤頁及最近入境印章頁均須掃描
- 香港智能身份證副本(如已領取)
- 近期護照尺寸照片(數碼檔,網上遞交時上載)
- 受僱證明文件包(合約正本、最近三個月支薪銀行記錄、強積金供款紀錄)
由僱主提供:
- ID 990B 表格 — 僱傭企業及聘用詳情
- 商業登記證副本
- 公司最近的審計報告或管理帳目(如有)
- 辦事處照片、公司網頁簡介(針對小型公司或初創)
網上遞交後,入境處一般於二至四星期內發出電子確認通知,審理結果會以電郵連附電子簽證發放。若申請被要求補交文件,則審理時間重新計算。2026 年由於申請量激增,業界預計實際審理期或延長至五至六星期,建議申請人於簽證到期前三個月內遞交,但切勿在未滿三個月窗口就提交,以免系統提早拒收。
常見誤區與高風險行為
在過去兩年,入境處加強了打擊虛假僱傭的力度,尤其在 2025 年《施政報告》明言「嚴格把關人才計劃的續簽及核實」後,三類行為被列為高風險目標:
- 「掛靠」或名義僱傭:部分中介宣稱可提供「合同僱主」收取固定費用以支持續簽,這實質屬於虛假文書及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刑罰可達罰款港幣十五萬元及監禁十四年。不只申請人須負刑責,涉案僱主亦可能被起訴。近年多宗入境處舉報及撤銷簽證案件均源於此。
- 短期密集進入離境模式:若申請人在續簽前數月才回港並開始受僱,即使薪酬達標,入境處或只批一律「一年逗留」予觀察期,甚至要求申請人在期限內提交更多居港證明。因此最佳做法是維持正常在港居住,至少每年累積居港超逾半年。
- 忽略受養人文件:不少 IANG 持有人同時有配偶及子女以受養人身份在港居留。續簽時若不為受養人一同遞交延長逗留申請,受養人的簽證會隨主申請人到期而失效,需重新入境激活或另行申請,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負擔。
結語:以嚴謹取代僥倖
2026 年 IANG 續簽並非僅僅是一場文件遞交流程,而是對畢業生過去兩年居港、受僱及融入經濟的全面檢視。工作合約的真實性、月薪的市場合理性與材料的完整性,構成穩健續簽的等邊三角。申請人宜提前六個月審視自身狀況,與僱主商討合約內容,並委託熟悉入境法例的顧問進行預檢,以確保在申請洪峰中一擊即中,順利取得下一個三年的居留權,逐步走向居港七年永久居民之路。
本文僅作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辦理個別簽證續簽應諮詢持牌香港律師或入境事務處官方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