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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gration.hk 移居香港資訊・政策研究與路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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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永居條件自測

基於《入境條例》第 2A 條「連續通常居住七年」之法定要求及相關終審法院判例,協助評估你是否符合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條件。

此工具正在開發中

預計下批次上線,敬請期待。在等待期間,可參考以下 12 個常見邊緣情形手動評估。

十二個常見邊緣情形

1. 學生簽期間中途回內地不影響計時,但須保持與港之聯繫(租約、銀行帳戶等)
2. 換簽證類別有空檔期一般不中斷計時,只要空檔不出現「不打算回港」之意圖
3. 受養人主申請人離港但受養人留港通常不影響受養人的獨立七年計時
4. 工作派駐境外短期不中斷計時,長期(>6個月)需個案評估
5. 孕產假回內地屬於正常短期離港,不影響計時
6. 親屬奔喪長期離港(>3個月)需提供證明並說明仍保持與港聯繫
7. 疫情封關期間無法返港,入境處有特殊考量政策
8. 在港就讀兼職制課程期間居住大灣區,需證明在港有穩定住處
9. 公務員/教師海外工作調派:短於一年一般不影響,長於一年需提供工作證明
10. 股票/公司股權收益未能體現「本地經濟貢獻」,仍需其他證明補充
11. 在港有物業但極少居住:物業本身不構成通常居住證明
12. 七年間多次轉換簽證類別不中斷計時,關鍵是保持連續性

免責聲明

本工具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實際申請請諮詢香港持牌移民顧問或律師。最終裁定由香港入境事務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