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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永居条件自测
基于《入境条例》第 2A 条「连续通常居住七年」之法定要求及相关终审法院判例,协助评估你是否符合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条件。
此工具正在开发中
预计下批次上线,敬请期待。在等待期间,可参考以下 12 个常见边缘情形手动评估。
十二个常见边缘情形
1. 学生签期间中途回内地不影响计时,但须保持与港之联系(租约、银行帐户等)
2. 换签证类别有空档期一般不中断计时,只要空档不出现「不打算回港」之意图
3. 受养人主申请人离港但受养人留港通常不影响受养人的独立七年计时
4. 工作派驻境外短期不中断计时,长期(>6个月)需个案评估
5. 孕产假回内地属于正常短期离港,不影响计时
6. 亲属奔丧长期离港(>3个月)需提供证明并说明仍保持与港联系
7. 疫情封关期间无法返港,入境处有特殊考量政策
8. 在港就读兼职制课程期间居住大湾区,需证明在港有稳定住处
9. 公务员/教师海外工作调派:短于一年一般不影响,长于一年需提供工作证明
10. 股票/公司股权收益未能体现「本地经济贡献」,仍需其他证明补充
11. 在港有物业但极少居住:物业本身不构成通常居住证明
12. 七年间多次转换签证类别不中断计时,关键是保持连续性
免责声明
本工具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实际申请请咨询香港持牌移民顾问或律师。最终裁定由香港入境事务处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