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6年10月7日,高才通A类申请人首次获批逗留期限为36个月,B类及C类为24个月。延长逗留须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通过网上申请,并证明已在香港受聘并能获得稳定收入或已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获批一般可延长逗留不多于三年,顶尖人才类别一般获准延期六年。
首次逗留:A类36个月,B/C类24个月
高才通获准来港人士只受逗留期限限制,首次逗留长短按类别划分。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无须已在香港找到工作,只须符合一般入境规定,便可获准在港逗留36个月(A类)或24个月(B类及C类),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在获准逗留期间,持有人可在香港自由从事或转换工作,并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无须事先获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
每位申请人根据高才通只可获批一次“初次逗留安排”,此项安排不适用于曾获批者(不论以主申请人或受养人身份),亦不适用于提交申请时或之前六个月内已通过任何人才入境计划获准留港的人士;这类人须同时符合入境申请资格及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资格。
高才通的三类资格与初次逗留安排详见高才通计划总览;其他人才入境路径可参考各类人才计划。
| 类别 | 首次逗留期限 | 申请时须先在港找到工作 |
|---|---|---|
| A类 | 36个月 | 无须 |
| B类 | 24个月 | 无须 |
| C类 | 24个月 | 无须 |
延长逗留的申请时间与基本条件
延长逗留申请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通过网上提出,并缴付相关申请费。
申请人须按以下步骤办理:
- 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通过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 在递交申请时,确保申请人已身在香港。
- 提出申请时,证明已在香港受聘并能从中获得稳定收入,或已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
- 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相关申请费后,入境处一般可于约二至三个星期内完成处理。
- 在所有情况下,申请应至少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六星期递交。
并非所有延期申请都获批;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延长逗留期限的网上申请可通过香港政府一站通递交。
受聘者与开办业务者的考虑因素
延长逗留的审批,按申请人是在港受聘或开办业务而有不同考虑因素。
已受聘者的受聘工作须通常由学位持有人、或具备良好专业/技术资格、经证明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经验成就的人士担任;职位薪酬福利条件须达市场水平。通过“公司内部调职安排”被调派来港的管理层或专业人员,其申请亦会获考虑,但在港工作须符合上述条件。
已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者,须提供证明文件,显示业务确实在港运作、营运稳健并可持续发展、能对香港经济作出贡献。
申请如获批准,一般可获准延长逗留不多于三年,或至其在港的雇佣合约有效期限届满,以较短者为准,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 申请人身份 | 审批考虑因素 | 延长期限 |
|---|---|---|
| 已受聘者 | 工作须由学位持有人或具专业资格者担任,薪酬福利达市场水平 | 一般不多于三年,或至雇佣合约届满(以较短者为准) |
| 开办或参与业务者 | 业务确实在港运作、营运稳健可持续发展、能对香港经济作贡献 | 一般不多于三年,或至雇佣合约届满(以较短者为准) |
顶尖人才类别:一般延期六年
符合顶尖人才类别的申请人,延期一般获准六年。
申请人须已根据高才通获准在香港逗留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成功申请者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须提供税务局评税通知书等文件证明。

延期须上载的文件
延期申请须按申请人身份上载相应文件。
已受聘者须上载的文件
已受聘者(视情况)须上载以下文件:
- 旅行证件。
- 香港身份证。
- 香港人才服务办公室发出有关完成“高端人才通行证持有人专属问卷调查”的确认通知书。
- 学士学位学历认证文件(B类及C类人士如未曾向入境处提交)。
- 由现聘用公司盖章的在职证明信,列明职位、每月薪金及其他福利和雇佣期。
- 聘用公司与申请人所签订的雇佣合约或聘书,载有职位、薪金、其他福利及雇佣期等详情。
- 薪金/收入证明。
- 税务状况证明。
- “公司内部调职安排”证明文件(如适用)。
雇主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或在紧接递交申请前24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成功获批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者,无须提交带“^”的公司文件。
已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者须上载的文件
已在港开办或参与业务者(视情况)须提供以下文件:
- 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
- 申请人的绝对实益拥有权的证明(例如载有最新股东状况与董事姓名的相关申报表或登记册)。
- 公司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公司背景详情文件。
- 设立办公室的证明文件(例如租赁协议)。
- 公司业务活动证明文件。
- 已为本地雇员增设职位的证明文件(例如强积金每月供款记录)。
- 由现公司发出、列明申请人对香港经济贡献的证明信,含已在港投资金额、已增设职位数目、预计未来三年投资额与职位数目。
随行受养人须上载的文件
随行受养人申请延期须上载:
- 旅行证件。
- 香港身份证。
- 表格ID481A(保证人声明书)。
- 表格ID481B(受养人声明书)。
- 保证人的旅行证件及香港身份证。
获准来港的B类及C类人士如并未向入境处提交学士学位学历认证文件,申请延期时须一并提交;认证文件须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或颁授院校发出,并提供可供验证的资料。
延期时失业与离港后的官方答复
提出延期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聘用或已开办或参与业务。如未能证明会继续在港就业或已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延期申请可被拒绝。
“初次逗留安排”每人只可获批一次。根据高才通获准来港的人士日后如离开香港,而其逗留期限亦已届满,则只可通过高才通以外的其他入境政策或计划申请回港。
高才通获准来港人士如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非永久性居民回港无须签证,但须在有效获准居留期限内回港,且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情况没有改变。

常见问题
高才通延期一般批多久?
获批一般可延长逗留不多于三年,或至雇佣合约届满(以较短者为准)。顶尖人才类别成功申请者一般获准延期六年。
高才通延期要证明什么?
须证明已在香港受聘并能从中获得稳定收入,或已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业务。只有在提出申请时身在香港并符合上述条件,申请才会获考虑。
初次逗留安排可以再用吗?
不可以。每位申请人根据高才通只可获批一次“初次逗留安排”,曾获批者不能再次使用。日后离港且逗留期限届满后,只可通过高才通以外的入境政策或计划申请回港。
顶尖人才类别须符合什么条件?
须已根据高才通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符合者一般获准延期六年,须提交税务局评税通知书等证明。
延期申请应在何时递交?
应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通过网上提出,并在所有情况下至少在届满前六星期递交。入境处收齐文件及申请费后,一般约二至三星期完成处理。
官方来源
-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入境事务处
-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常见问题-入境事务处
-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入境指南 ID(C)1026(PDF)-入境事务处
-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入境指南表格页-入境事务处
- 高才通延长逗留期限网上申请-香港政府一站通
本文为政策资料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政策以入境事务处等官方部门的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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