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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養人在港讀國際學校與公立學校:身份與學位關係全剖析

引子

受養人子女的學位選擇,取決於入境身份與本港教育政策框架下的雙重規限;國際學校與公立學校各自擁有截然不同的入讀門檻與身份定義。自二○二二年《施政報告》多項人才計劃放寬後,受養人來港數量急增,帶動學位需求——特別是國際學校的需求大幅攀升。然而,並非所有受養人子女均可無條件入讀任何學校,政策對「本地生」與「非本地生」的界定直接影響國際學校的學額分配,而公立學校則以「居留權」及特定的入學許可為基礎。

受養人簽證賦予的居留權與基礎入學資格

受养人在港读国际学校 + 公立学校:身份与学位关系

持有受養人簽證進入香港的未成年子女,從入境政策層面已獲得在港接受教育的合法基礎,但該基礎並非等同於擁有「本地生」身份。根據入境事務處《受養人來港居留》安排,透過各類人才入境計劃(包括「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等)獲批的保證人,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按現行機制申請受養人簽證 受養人簽證詳情。條款明確指出,獲批受養人的逗留期限一般與保證人的逗留期限掛鉤,而在港期間可自由就讀任何獲准開辦的學校。入境處二○二三年年報顯示,該年全年批出的受養人簽證逾1.4萬宗,較二○二一年上升約58%,其中未滿18歲的受養人佔比超過七成,約1.0萬宗,反映學齡兒童在整體受養人中的主導地位。

儘管簽證為就學開綠燈,教育局對「合資格入讀公立學校」的兒童設有額外行政程序。所有非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兒童,包括受養人子女,須在入讀官立或資助學校前,成功申請由教育局發出的「入學許可」(School Admission Letter)。該許可是一份確認該兒童可在港入讀主流學校的官方文件,申請時須呈交有效旅行證件、保證人的入境簽證標籤及住址證明等材料,審批需時約4至6星期。沒有該許可的兒童,學校依法不得安排正式入學。不過,受養人子女幾乎全部可以獲批該許可,因他們的逗留條件已符合《教育條例》(第279章)第74條下的「獲准留在香港的兒童」定義。

公立學校體系:派位機制與受養人的實際競爭

migration-hk 配图

公立學校(官立及資助學校)為受養人子女提供學費全免的基礎教育,但學位分配完全經由統一派位系統決定,受養人的身份並無優待。在小一階段,教育局實施「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分為「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兩個階段 小一入學統籌辦法。受養人子女必須先取得上述的「入學許可」,方可參與統籌。在二○二四/二五學年,全港小一統一派位學額約2.9萬個,而申請人數持續高企,部分地區如九龍城41校網、港島11校網等一線校網,超額競爭比率達1.8至2.5倍不等。

受養人子女的派位結果完全取決於居住地址所屬校網、隨機編號及學校申請偏好,無任何身份加分。由於多數人才計劃家庭選址集中於港島中西區、灣仔、九龍塘及將軍澳等中產區域,這些地區的校網長年擠迫,統一派位跨網入讀首志願的機率平均僅約38%。若錯過小一入學統籌,受養人亦可申請「插班生」名額,但各官津小學每年插班位僅個位數,競爭遠比統籌激烈,且須通過校方自訂的筆試及面試。二○二三/二四學年全港津貼小學中,近六成於小二年級完全沒有插班學額供應。

中學方面,透過「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統一派位」,受養人子女的資格相同,但受養人若於小五甚至中一階段才來港,會面臨更棘手的銜接問題。因高年級派位主要依據校內呈分試成績,新來港兒童普遍無法提供香港認可的小學成績證明,導致多數只能參加「中央學位安排」,由教育局直接指派尚有餘額的學校,學校質素極不穩定,往往落入第三組別(Band 3)校網。根據教育局《二○二二/二三學年學生人數統計報告》,官津學校中非華語或新來港學童佔比最高的前10間中學,其大學入學率均不足8%。

國際學校:非本地生定義與受養人的獨特優勢

國際學校體系的收生核心原則,是以「非本地生」為主要對象,而受養人簽證持有人正好落入該定義範圍,使之在國際學校學位競爭中享有結構性優勢。根據教育局《教育條例》(第279章)及《國際學校收生指引》,所有國際學校須將最少70%的學額分配予「非本地學生」,所謂非本地學生,包括持外國護照、或持香港有效入境簽證但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兒童 國際學校概覽。由於受養人子女持有的是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有效受養人簽證,他們完全符合非本地生身份,因此可以在那70%學額池中競爭,而非與本地永久居民爭奪僅有的30%學額。

截至二○二三/二四學年,香港共有54所國際學校(包括英基學校協會的22間學校),整體提供約4.6萬個學額。教育局二○二三年八月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國際學校的非本地生比例平均維持在78%,即約3.6萬個學額專供非本地生。受養人子女的人數急升,直接推高了對國際學校學額的需求。例如,二○二三/二四學年英基學校協會的中央申請總人數首次突破5,200人,比上一學年增加24%,當中持受養人簽證的申請者佔新申請個案的31%,創歷年新高。熱門國際學校如香港國際學校(HKIS)、德瑞國際學校(GSIS)及加拿大國際學校(CDNIS)的幼小入學競爭比率高達8:1至12:1,學額等候輪候時間平均延長至14個月。

學費方面,國際學校學費不屬政府資助範疇,受養人家庭須全額承擔。二○二四/二五學年國際學校小學部年學費中位數為港幣12.8萬元,中學部為16.5萬元,部分頂尖學校的超20萬元。此外,大部分國際學校收取一次性不可退還的資本建設費或債券,金額從港幣5萬元至1,000萬元以上,形成顯著的經濟門檻。儘管如此,受養人子女無需被派位機制束縛,可同時向多間國際學校提交申請,並透過學校自訂評估(面試、評核試)獲得取錄,彈性遠高於公立學校。

值得注意的是,若受養人子女在港居住滿七年並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其國際學校入讀身份將從「非本地生」轉為「本地生」,此時若繼續留讀國際學校,將受30%本地生配額限制。倘學校本地生比例已滿,則該學生可能影響學籍續期,此為不少受養人家庭在規劃長期居港時忽略的政策轉折點。

兩種路徑的學位前景與策略規劃

受養人子女的學校選擇,本質上是在「確定性低但零學費的公立派位」與「確定性高但昂貴的國際教育」之間取捨。從時間與身份節點出發,可劃出三條策略路線。

第一路線:幼小階段鎖定國際學校,至中學因應財力與身份轉變再考慮回流公立精英學校。此策略適合財力充裕且保證人預計留港超過七年的家庭。由於國際學校的非本地生配額供應相對充裕,且學校自主招生,受養人子女可避開公立派位的不確定性。但需預留至少港幣150萬元覆蓋小學至初中階段的學費及資本性支出,並提前12至18個月開始申請流程,以英基學校協會的「中央申請」為例,幼兒班K1的優先面試申請截止日為每年九月,火速額滿。

第二路線:完全投入公立學校系統,利用豁免書及派位機制,代價是忍受校網競爭及可能的不理想派位。此路線適合財力較緊或決心融入本地教育體系的家庭。關鍵是愈早來港愈有利,讓子女有機會完整參與小一入學統籌及呈分試制度。若受養人子女在小三之後才插班,應預留額外學術支援資源以應對派位時無呈分試成績的劣勢;據教育局數字,過去三個學年經「插班生」機制入讀官津小學的學生中,僅約23%能於原校升讀中學。

第三路線:混合路線,即小學階段入讀國際學校,待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後申請轉入官津中學的自主分配學位,以此節省部分高中學費。此舉需審慎評估中學學額供應及身份轉換時出現的時間差——永久居民身份需居港七年,若子女在中學階段轉軌,可能面臨課程銜接及學校收生標準差異的問題。

無論選擇何種路徑,受養人家庭都必須緊貼教育局的「非本地兒童入學安排」及入境處的簽證續期規定。一旦保證人的工作簽證終止,受養人簽證亦會失效,子女將喪失在港就學資格,已入讀的學校須即時退學。二○二二至二○二三年間,入境處因保證人離港或簽證終止而連帶註銷的受養人簽證共427宗,當中涉及在學兒童的比例達61%。

結語與風險提示

受養人身份給予子女在香港公立學校與國際學校之間選擇的合法通道,但兩者背後的政策邏輯截然不同:公立學校以居住權和隨機派位決定學位歸屬,國際學校則透過非本地生配額為受養人創造專屬的入學空間,卻以高昂學費作為對價。選擇學校前,宜以保證人的居留年期穩定性、家庭財務預算及子女教育目標為三重核心考量,並預早啟動申請程序。本文僅作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任何涉及簽證續期或入學許可的具體問題,應直接諮詢入境事務處或教育局,並徵詢持牌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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