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經根據一般就業政策(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GEP)或輸入內地人才及專業人士計劃(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ASMTP)在香港工作,而本身又是非本地畢業生或大灣區校園畢業生,2026 年可以自願轉申請「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 (IANG)」常見問題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這類申請獲批後,你會獲得以「逗留期限」為唯一條件的延長逗留,日後在獲准逗留期間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包括兼職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若你暫時沒有轉工或兼職計劃,則可以繼續留在 GEP/ASMTP 下工作,不必立即轉申請,但期間未經批准不得轉換僱主或從事兼職工作。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個人化的專業建議,具體資格與申請結果請以香港入境事務處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誰可以由 GEP/ASMTP 轉申請 IANG?
要由 GEP 或 ASMTP 轉申請 IANG,申請人須同時符合兩層身分:第一,屬於非本地畢業生或大灣區校園畢業生;第二,已經根據 GEP 或 ASMTP 獲准在香港從事僱傭工作。
官方頁面對「非本地畢業生」的定義是:以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來香港讀書的非本地學生,在香港修畢全日制並經本地認可的課程,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歷。這包括法學專業證書、教育文憑等研究生非學位學歷。「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則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在內地大灣區城市由內地與香港大學合辦的高等院校,修讀全日制課程並取得學士或以上學歷的人士。
換言之,你必須屬於非本地畢業生(須曾以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來港就讀)或大灣區校園畢業生(須在內地大灣區城市合辦院校修讀全日制課程)其中一類並取得上述學歷;若不屬上述任何一類,或未取得上述學歷,即使現時已在 GEP/ASMTP 下工作,也不屬於 IANG 涵蓋的對象,不能循這個安排轉換。
是否必須馬上由 GEP/ASMTP 轉申請 IANG?
不是必須。按官方頁面說明,已經在 GEP 或 ASMTP 下獲准在港工作的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如果沒有計劃轉工或從事兼職工作,可以繼續原有僱傭,無須立即申請 IANG。
但要注意限制:在未獲批轉為 IANG 之前,你不能在未經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的情況下轉換僱主或從事兼職工作。只有當你「想」轉申請並獲批後,這些限制才會解除。
轉為 IANG 後,工作限制有什麼改變?
獲批轉為 IANG 後,入境事務處會給予「延長逗留期限」而無其他逗留條件(即 time limitation only without other conditions of stay)。此後,你在獲准逗留期間可以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包括兼職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換工作後,也可以繼續留港尋找下一份工作。
這正是許多已在 GEP/ASMTP 下工作的人考慮轉申請 IANG 的實際原因:把「轉換工作須先批准」的束縛,換成較靈活的逗留條件。
網上申請要上載哪些文件?
申請須透過政府一站通(gov.hk)的非永久性居民網上申請服務遞交,並上載下列文件:
- 有效旅行證件,以及(如適用)載有最近簽證/入境許可標籤、入境印章、登陸單(landing slip)、延長逗留標籤,或最近發出的「電子簽證」(e-Visa)的舊旅行證件頁面;
- 香港身分證;
- 畢業證明(經 GEP 及 ASMTP 來港的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均須提交);
- 視乎是否轉換僱主,提交以下其中一種僱主文件:
- 沒有轉換僱主:現時僱主發出的支持信件,述明申請人的職位、每月薪酬總額及僱傭期;
- 有轉換僱主:按《來港就業專業人士入境指南》(ID(E) 991)第 VII(B) 部所列的支持文件。
畢業證明未獲發證書,可以用什麼代替?
若你尚未獲發畢業證書,可以提交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作為學歷已完成的文件依據。官方頁面說明,這類文件包括顯示已完成學業的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學歷證明等,一般須由教務處蓋印及加簽確認。
須留意,IANG 申請在沒有畢業證明的情況下不會獲得處理,因此應在取得上述院校證明後才遞交申請。
轉換僱主與不轉換僱主,僱主文件有何不同?
兩者的分界很清楚:如果你轉申請 IANG 時並不打算轉工,只需交現時僱主的支持信件,內容要寫明你的職位、每月薪酬總額及僱傭期。
如果你打算借這次申請轉換僱主,就不能只用僱主信件,而須按《來港就業專業人士入境指南》(ID(E) 991)第 VII(B) 部的要求提交支持文件。
應屆與非應屆畢業生的要求有何不同?
官方頁面以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作分界:在六個月內遞交申請的,屬「應屆畢業生」,申請留港工作時無須已取得聘書;超過六個月才遞交的,屬「非應屆畢業生」,須先取得一份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職位,而薪酬待遇須達市場水平。
由 GEP/ASMTP 轉來的人本身已在港就業,因此重點不在於重新找一份符合水平的聘書,而在於按上述要求提交畢業證明,以及對應「有否轉工」的僱主文件。即使畢業已久,官方頁面亦說明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仍可申請,不因取得學歷的時間而喪失資格。
常見問題
已在 GEP/ASMTP 下工作,是否必須馬上轉申請 IANG?
不是必須。若你沒有轉工或從事兼職工作的計劃,可以繼續在原有 GEP/ASMTP 安排下工作,不必立即申請 IANG。但在未獲批轉為 IANG 前,未經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不能轉換僱主或從事兼職工作。
由 GEP/ASMTP 轉申請 IANG,需要提交哪些學歷或畢業證明?
經 GEP 及 ASMTP 來港的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須提交畢業證明。若尚未獲發畢業證書,可用院校發出、經教務處蓋印及加簽的完成學業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學歷證明等代替,但申請在沒有畢業證明的情況下不會獲得處理。
轉換僱主與不轉換僱主,所需僱主文件有何不同?
沒有轉換僱主,只須提交現時僱主的支持信件,述明職位、每月薪酬總額及僱傭期。若轉換僱主,則須按《來港就業專業人士入境指南》(ID(E) 991)第 VII(B) 部所列要求提交支持文件,不能以僱主信件代替。
獲批轉為 IANG 後,可以隨時轉工或做兼職嗎?
可以。獲批後,你會獲得以「逗留期限」為唯一條件的延長逗留,無其他逗留條件。在獲准逗留期間,你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包括兼職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
應屆與非應屆畢業生轉申請的要求有分別嗎?
有。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內遞交屬應屆畢業生,申請留港工作無須先有聘書;超過六個月屬非應屆畢業生,回港工作須先取得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職位及市場水平薪酬。由 GEP/ASMTP 轉來者本身已在職,故仍須提交畢業證明及對應的僱主文件。
可以在網上遞交轉申請 IANG 嗎?
可以。申請人須透過政府一站通(gov.hk)的非永久性居民網上申請服務遞交 IANG 申請,並上載有效旅行證件、香港身分證、畢業證明,以及對應僱主情況的支持文件,無須以紙本方式遞交。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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