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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CE)与旧版CIES全面对比:政策演进与适用人群深度分析

引子

2024年3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式推出一项全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下称「NCE」)。而在2015年1月15日,实施逾十一年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下称「旧CIES」)被暂停接受申请。两项计划虽同属「投资移民」类别,但其政策骨架、资产认定、财务门槛及居留权路径存在系统性差异。本文以入境事务处公布的法律条款、政府新闻公报及投资推广署文件为据,对NCE与旧CIES进行逐项拆解,并分析各自所适配的人群画像。

政策背景与立法沿革

NCE vs CIES 旧版本:政策对比 + 适用人群

旧CIES于2003年10月27日推出,初期投资门槛为650万港元(可投资于房地产或合资格金融资产)。2010年10月14日,政府宣布将门槛由650万港元提高至1,000万港元,并暂时将房地产从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剔除(仅可计入金融资产)。该计划最终于2015年1月15日起暂停,直至2023年10月《施政报告》宣布重启经优化后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NCE的推出,可视为香港在「抢人才、抢企业」政策背景下,重塑投资入境路径的关键一步。其法律基础见于《入境条例》(第115章)下的行政计划,具体申请资格、投资规定及逗留条件由入境事务处辖下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网页(下称「计划网页」)统一规管。投资推广署则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净资产规定及投资规定,分工明确,与旧CIES时代由入境处单一审批的结构不同。

核心政策要素逐项对比

migration-hk 配图

以下对比基于旧CIES暂停前的最后版本(2010年修订版)与NCE 2024年公布版本。

投资门槛

旧CIES的净投资门槛为1,000万港元,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该金额的净资产(参阅2010年1月14日政府新闻公报)。该计划不设投资组合分配,1,000万港元的全额可直接投放于单一或混合的获许金融资产。

NCE的入场净资产要求则大幅提升至3,000万港元(净资产规定,须在提出申请前两年内持续拥有)。实际投资金额同样为3,000万港元,但必须划分为两部分:其中2,700万港元投入「获许金融资产」及/或「非住宅房地产」;另外300万港元须强制投放于「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目标为支持创新科技及其他策略性产业)。换言之,NCE申请人无法将全数3,000万港元自由配置于传统金融产品,强制性的300万港元锁定期长达七年。

投资资产类别与分布

旧CIES在2010年修订后,获许投资资产仅余下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股票债券存款证(不超过1,000万港元的上限)及后偿债项等。房地产一度是旧CIES最受欢迎的投资类别,但自2010年10月14日起被剔除。明报资料显示,旧CIES在2003至2010年间,房地产投资占总申请个案约四成。

NCE在设计上恢复了非住宅房地产作为获许投资类别,但设定了1,000万港元的上限。即申请人可投放不超过1,000万港元于写字楼、工厦、商铺等非住宅物业(住宅物业仍被排除在外)。获许金融资产范围亦有所拓宽,包括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港元及外币债券、存款证(上限300万港元)、后偿债项、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以及由获证监会认可的有限合伙基金(LPF)权益。值得注意的是,NCE明确将虚拟资产排除在获许类别之外。投资资产的具体厘定,须参照投资推广署的获许投资资产列表

申请资格与受养人

两项计划均要求申请人为18岁或以上的外国国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居民,或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纯粹中国内地居民除非持有第三国永居身份,否则不可直接申请。

旧CIES允许申请人携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受养人身份来港。NCE在受养人定义上保持一致,但NCE的申请程序引入「原则上批准」步骤,申请人获批后,可在180天内将资金投入合资格资产,之后再获正式批准。入境事务处在计划网页列明,申请人亦须签署承诺书,确认遵守投资及汇报规定。

居留权与永久居民途径

旧CIES与NCE均不直接赋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而是走「居港七年 → 永久居民」的标准路径。申请人首次获批获发24个月逗留期限(旧CIES初期批出12个月,后延长),其后每次续期按「2+3+3」年模式批出。NCE的首签亦为24个月,之后按「3+3」年延长,直至在港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方可向入境处申请核实永久居民身份。

若申请人七年期间无法满足「通常居住」要求(例如在港停留时间不足),两项计划均容许申请人申请「无条件限制逗留」身份。此身份虽非永久居民,但不需受投资资产锁定的约束,即获批后可自由处置资金。旧CIES于2010年修订后,曾取消此选项,后于2015年暂停前恢复;NCE则明确保留了此过渡机制。

审查与汇报机制

旧CIES要求获准入境者每年向入境处提交资产证明,确保其资产总值不少于1,000万港元;如有变动,须于14个工作天内书面通知。NCE的汇报机制更为严谨:投资推广署成为主要审计角色,申请人须每12个月重大投资变更后,通过执业会计师向该署提交报告,证明其持续符合投资规定。入境处与投资推广署的双线监管,将合规成本及审查力度推至历史新高。

适用人群画像分析

旧CIES适用人群

NCE适用人群

从数据看,政府目标每年吸引约4,000名NCE申请人。若以每位带入3,000万港元计,每年可产生1,200亿港元资金流入。而旧CIES在高峰期(2012年)的申请宗数达6,000宗以上,但平均每宗投资额仅1,000万港元,总量约为600亿。门槛升幅虽可能过滤部分申请人,但对香港资本市场的实质提振或更为集中。

策略建议与风险提示

申请人在比较两项计划时,不应仅看数字差异,还须审视以下维度:

本文引用之政策条款,以入境事务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网页旧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存档页及2010年政府新闻公报为准。各版本条款可能随立法修订而变动,申请人应向执业法律顾问寻求针对性法律意见。

结语

NCE的出现,并非旧CIES的简单加码。它是以3,000万港元门槛为过滤机制的定向引资工具,强制投资组合与多元资产类别设计,反映出政府导引资本流向策略行业的意志。旧CIES的时代已告一段落,对于今日身家逾3,000万港元且欲借道香港连接国际市场的投资者,NCE既是门票,也是一份长达七年的结构性约定。

本文仅作资讯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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