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 2026 年選定日子在香港婚姻登記處行禮,並事先圈定某個禮堂,關鍵日子不在結婚日前三個月,而在那之前再往前數 14 天。按入境事務處《Marriage Registration》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的說明,若你打算在指定日子於婚姻登記處結婚,並希望在預約時一併預留指定禮堂,就應在「結婚日前三個月期間」開始之前的 14 天內,以先到先得方式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並取得優先號。
這 14 天是「拿籌」的窗口,不是去簽字的日子。官方頁面同時指出,系統派給你的遞交通知書約期,不會早於結婚日前三個月期間內的首個工作日;這裡的工作日指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
指定婚期,要在哪 14 天內預約?
計法是先找出「結婚日前三個月期間」的第一個工作日,再由那天起向前數 14 天,這 14 天就是你應該動手預約的時段。官方頁面用兩個例子說明這條規則,例子中的日期為該頁面所載,讀者請按自己的擬結婚日期自行推算:
| 擬結婚日期 | 最早遞交通知書的約期(結婚日前三個月期間的首個工作日) | 可預約遞交通知書的 14 天 |
|---|---|---|
| 27/05/2024 | 27/02/2024 | 13/02/2024 至 26/02/2024 |
| 01/08/2024 | 02/05/2024(01/05/2024 為公眾假期) | 18/04/2024 至 01/05/2024 |
第二個例子最值得留意:三個月前的當日若碰上公眾假期,最早約期會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14 天窗口亦一併向後推移。所以實際動手日子不能只看「三個月減兩星期」,還要扣公眾假期。想確認自己的最早日期,最直接是用官方網上服務的「查最早可預約日期」功能。
優先號有什麼用?當日怎樣揀禮堂時段?
若你選定的結婚日子、你指定的那間婚姻登記處仍有婚禮時段,成功預約後系統會給你兩樣東西:遞交通知書的日期與時間,以及一個用作揀選婚禮時段的優先號。到遞交通知書當日,登記處會按優先號的先後,安排各對準新人從當時尚餘的時段中揀選。
要分清楚的是,優先號決定的是「揀的先後」,而不是預先替你鎖定某個時段,最後能揀到什麼,仍取決於當日餘下多少配額。另一個代價很實在的風險被官方頁面寫得很白:你必須依時到所選的婚姻登記處或辦事處遞交通知書,若不依時出席,經系統預約的約期,以及用於預留禮堂的優先權,兩者都會失效。
怎樣預約、遞交通知書?費用與文件一覽
流程本身不長,每一步各自做一件事就可以:
- 先到網上服務查最早可預約的日期,以及各婚姻登記處尚餘的婚禮容量。
- 在屬於你的 14 天窗口內預約;亦可致電 24 小時電話預約系統,電話號碼是 3102 3883。
- 按系統給予的日期與時間,由其中一方準新人親身到所選婚姻登記處或辦事處遞交通知書。
- 帶備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或身分證明文件。
- 繳付費用 HK$305。
- 當日按優先號,從尚餘時段中揀選你的婚禮時間。
網上服務覆蓋的範圍不止預約:你也可以在網上提交 Form MR21B(婚姻登記所需資料),以及查詢、更改或取消已訂的約期。
錯過那 14 天,或不想指定日子,還有什麼做法?
若你對婚期沒有特別偏好,或者已經錯過那 14 天,官方頁面的說法是:你仍然可以就「只遞交通知書」這一項預約,但不再有優先揀禮堂的程序。先到先得之下,可供你選擇的約期,是從你預約當日的下一個工作日起計 12 個工作日之內。
到遞交通知書當日,你可在登記處按其尚餘結婚配額,揀選結婚的日期與時間,但仍受通知書的展示期限制:通知書須在婚姻登記處展示足 15 整天,並須在發出婚姻登記官證明書後才可舉行婚禮,因此你揀的結婚日期,須在遞交通知書後 15 天、並在通知書三個月有效期之內。以上整理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最終安排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六間婚姻登記處的禮堂可容納多少人?
優先號輪到你時,禮堂大小會直接影響你揀邊個時段。以下是官方頁面列出的各登記處禮堂面積與容納人數:
| 婚姻登記處 | 禮堂數目 | 每個禮堂約面積(平方米) | 座位數目 | 站立人數 |
|---|---|---|---|---|
| 大會堂婚姻登記處 | 1 | 88 | 45 | 約 30 |
| 紅棉路婚姻登記處 | 1 | 41 | 32 | 約 12 |
| 尖沙咀婚姻登記處 | 2 | UB 禮堂:75;3 樓禮堂:50 | UB 禮堂:40;3 樓禮堂:16 | UB 禮堂約 25;3 樓禮堂約 12 |
| 沙田婚姻登記處 | 2 | 42 | 25 | 約 15 |
| 將軍澳婚姻登記處 | 1 | 100 | 50 | 約 30 |
| 屯門婚姻登記處 | 1 | 100 | 72 | 約 38 |
人數最多的兩個禮堂在將軍澳和屯門,面積同為 100 平方米,座位分別是 50 和 72;想親友坐得舒服,這兩處通常是優先考慮,也因而更早被揀走。
常見問題
擬結婚通知書的費用是多少?
在香港遞交通知書的費用為 HK$305。若從香港以外地方遞交,須以抬頭「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的銀行匯票繳付同一費用;如匯票並非以港幣計價,須另付 HK$100 的銀行兌換手續費。
可以由親友代為遞交通知書嗎?
不可以。官方頁面列明,成功預約後須由其中一方準新人依期親身到所選登記處或辦事處遞交通知書,並帶同另一方的身分證明或旅行證件;否則該項預約會失效。如其中一方或雙方均未能回港,就要按「從香港以外地方遞交通知書」的程序辦理。
優先號是否等於已確認婚禮時段?
不是。優先號只決定你在遞交通知書當日揀選婚禮時段的先後次序,能揀的是當日尚餘的時段。官方頁面亦說明,若沒有依時出席遞交通知書,該預約與預留禮堂的優先權會一併失效。
通知書遞交後,最快何時可以舉行婚禮?
通知書會在登記處展示,婚姻登記官可在遞交通知書後至少 15 天,並在符合法定要求後發出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準新人須憑該證明書,在通知書有效期內舉行婚禮;在沒有證明書的情況下,婚禮不得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亦不得由婚姻監禮人主持。
通知書的有效期有多長?過期怎麼辦?
有效期為三個月,由遞交通知書當日起計。若三個月內沒有舉行婚禮,通知書及其後的所有程序均告無效,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才可以結婚。
網上服務除了預約,還可以做什麼?
可以查最早可預約遞交通知書的日期,查各婚姻登記處婚禮的剩餘容量,提交 Form MR21B,以及查詢、更改或取消約期。
「工作日」包括星期日嗎?
不包括。官方頁面指明,這裡的工作日指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星期日不在計算之內。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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