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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稅制吸引力對比——薪俸稅、利得稅、無資本利得稅之國際定位

香港長期以來以低稅率、簡單稅制作為其國際競爭力的核心支柱。對於考慮移居香港的人士而言,稅制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它不僅影響在港工作的淨收入,更影響資產配置、遺產規劃及企業架構的設計。本文從七個關鍵指標出發,將香港稅制與新加坡、澳洲、英國、美國進行國際對比。

§1 薪俸稅:兩級制 vs 累進制

香港的薪俸稅採用兩級制(2024/25 課稅年度):首港幣 500 萬元的應課稅收入以 15% 的標準稅率(或累進稅率 2%-17%,以較低者為準)計算;超過港幣 500 萬元的部分則按 16% 計算。實際最高邊際稅率為 16-17%。

國際對比:

香港的薪俸稅負擔在多數收入水平上均屬全球最低之列。

§2 利得稅:地域來源原則

香港的利得稅稅率為 16.5%(法團)及 15%(非法團業務),且採用地域來源徵稅原則——只有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潤才須課稅。境外利潤即使在香港收取,通常也不課稅。

這是香港稅制與多數國家最根本的區別。新加坡同樣以地域來源徵稅為原則,但澳洲、英國、美國均對其稅務居民的全球收入課稅(雖然通常設有雙重課稅協定以避免同一收入被兩地課稅)。

§3 無資本利得稅

香港不設資本利得稅。出售股票、債券、物業(除非被認定為「炒賣」性質的貿易利潤)、加密貨幣等資產的利潤在香港通常免稅。這使得香港成為亞洲主要的資產管理和家族辦公室中心。

新加坡同樣不設資本利得稅(物業短期轉售的賣方印花稅除外),而澳洲(持有資產超過 12 個月可獲 50% 折扣)、英國(最高 24% 住宅物業資本利得稅)、美國(長期資本利得最高 20% + 3.8% NIIT)均設有資本利得稅。

§4 無遺產稅

香港自 2006 年起取消遺產稅,是全球少數不徵收任何形式遺產稅的司法管轄區之一。新加坡同樣取消遺產稅;英國(40% 遺產稅,免稅額英鎊 325,000)、美國(聯邦遺產稅最高 40%,免稅額 1,361 萬美元)、日本(最高 55%)則仍徵收較高的遺產稅。

§5 無增值稅(VAT/GST)

香港不設增值稅、商品及服務稅或銷售稅。這是香港與多數發達經濟體的一個顯著差異——新加坡 GST 為 9%(2024 年起),澳洲 GST 為 10%,英國 VAT 為 20%。

§6 股息收入免稅

在香港收取的股息收入(無論來自香港公司或境外公司)均無需繳納薪俸稅或利得稅。這對於以股息為主要收入來源的高淨值人士具有顯著的稅收吸引力。

§7 居港七年對稅務居民身份之影響

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居港七年後)並不會自動改變個人的稅務居民身份——香港的稅務居民定義基於「通常居住於香港」或「在港逗留超過 180 天」,與是否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無直接關係。

但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與原居地的稅務關係可能發生變化——例如,一些國家(如澳洲、加拿大)對其公民/永久性居民課徵全球稅,而這些人士如果同時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可能需要檢視雙重課稅協定的適用情況。

本文系獨立編輯研究,不構成法律意見或稅務建議。實際稅務規劃請諮詢香港持牌稅務師或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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