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Marriage Registration」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官方版本),經婚姻監禮人(Civil Celebrant of Marriages)遞交擬結婚通知書(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時,HK$305 的訂明費用只可用支票繳付,不接受現金;內地居民不能憑內地居民身份證遞交,須用有效旅行證件;曾離婚的一方,其離婚證明必須在遞交通知書時一併提交,不能留待簽發證明書前補交。以下按付款、證件、離婚證明和時間表逐項說明。
HK$305 的支票要怎麼開?
繳費方式是這一環最容易出錯的地方。頁面「婚姻監禮人計劃」部分列明:
- 費用不能用現金支付,只能用支票。
- 個人支票或公司支票都可以。
- 支票抬頭寫「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每份通知書要用一張獨立支票,兩份通知書不能共用一張。
如果雙方身在香港以外地區、改為直接向婚姻登記及記錄辦事處遞交通知書,費用同樣是 HK$305,但要以銀行本票(bank draft)支付;本票若不是以港元簽發,須另付 HK$100 的銀行兌換手續費,頁面並提示不要寄現金。
內地居民要用什麼證件遞交通知書?
內地居民身份證不能用。頁面的說法是:只有香港居民可以用香港身份證遞交通知書,非香港居民須用有效旅行證件。
到婚姻登記處親身遞交時,出席的一方須帶備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旅行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費用為 HK$305。換言之,中港婚姻中最常見的組合是:香港一方用香港身份證,內地一方用旅行證件。
另一方還未到香港,交不出旅行證件正本怎麼辦?
可以先遞交。出席的一方可以提交缺席一方旅行證件及其他證明文件的清晰影印本,但有三個條件要跟上:
- 監禮人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雙方在婚禮舉行前出示旅行證件及證明文件正本供查核。
- 所有影印本須由監禮人妥為核證。
- 核證後的影印本須在婚禮後 7 天內,連同重複的結婚證書及法定聲明一併交回婚姻登記官。
換言之,通知書可以先遞交,但核證影印本、婚禮前確保出示正本核對,以及婚禮後 7 天內把文件交回登記官的責任,均由婚姻監禮人承擔。
離婚證明可以後補嗎?
不可以。頁面的答覆很直接:遞交通知書時若未同時提交離婚文件的正本或核證副本,通知書不獲接納,沒有「先遞交、後補件」的空間。
離婚證明本身也有要求:
- 須提交由具管轄權法院頒令解除前一段婚姻的證明。
- 婚禮舉行前,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法院最終判令的蓋印核證副本。
- 離婚若在香港以外地區發生,須提交在該地設立居籍(domicile)的證明;否則由離婚人簽署法定聲明,述明其在提起離婚及離婚獲批准當日的國籍和居住地,聲明須在婚姻登記官或監禮人面前作出、宣誓或確認。
另外,離婚人士在結婚證書上的婚姻狀況須如實填報為「離婚」,不能選擇不披露。
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判令格式和用語差異很大,以上整理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個案的專業意見,實際要求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通知書交上去之後,多久可以拿到證明書?
通知書經監禮人送交後,會在婚姻登記官辦事處展示至少 15 個整日(clear days),由展示開始日起計。為免延誤,監禮人獲要求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早送交通知書,最好不少於擬結婚日期前一個月。
送達時間也影響起算日:登記官在下午 2 時前收到,展示於翌日開始;下午 2 時後收到,則於再翌日開始。頁面以 2015 年 12 月 8 日送達為例——2 時前收到,12 月 9 日開始展示,12 月 24 日可領取證明書;2 時後收到,12 月 10 日開始展示,因 12 月 25 至 27 日為公眾假期及星期日,12 月 28 日才可領取。相關依據為《婚姻條例》(第 181 章)第 9 條及《婚姻監禮人指引》。
證明書簽發後,還可以改結婚日期嗎?
可以在證明書的有效期內改至其他日期。但婚禮必須在證明書簽發之後、有效期之內舉行;若婚禮未在有效期內舉行,雙方須重新遞交擬結婚通知書。
通知書填錯了怎麼辦?
視乎錯的程度,有兩種處理方式:
- 個別錯字:在該字詞上劃一條線,由遞交通知書的一方及/或監禮人在每處更正旁邊簽署確認。
- 整份出錯:把一式三份的通知書全部劃上兩條對角線,寫上「cancelled」,由負責的監禮人簡簽並寫上日期,連同確認表格一式兩份交回婚姻登記官。
常見問題
監禮人遞交通知書的 HK$305,可以用現金或電子支付嗎?
不可以,費用只收支票。頁面明確列出不接受現金,個人支票或公司支票均可接受,抬頭為「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一份支票可以同時付兩份通知書嗎?
不可以。每份通知書須用一張獨立支票,即使兩份通知書同日遞交也要分開開票。
內地居民可以用內地居民身份證遞交通知書嗎?
不可以。只有香港居民可用香港身份證,非香港居民須用有效旅行證件遞交通知書。
另一方還沒到香港,可以先用影印本遞交嗎?
可以,但須提交清晰的旅行證件及證明文件影印本,由監禮人核證,並在婚禮前確保出示正本供查核。核證副本須在婚禮後 7 天內連同重複的結婚證書及法定聲明交回登記官。
離婚證明遺失、正在補領,可以先遞交通知書嗎?
不可以。未能在遞交通知書時一併提交離婚證明正本或核證副本,通知書不獲接納。婚禮舉行前還須向登記官出示法院最終判令的蓋印核證副本。
通知書遞交後,最快什麼時候可以領取證明書?
通知書須展示至少 15 個整日,實際起算日取決於登記官收到通知書的時間:下午 2 時前收到,翌日起算;下午 2 時後收到,再翌日起算,公眾假期及星期日不計在內。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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