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頁面所載資料標示為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院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共同設立的高等教育院校,修畢全日制學士或以上課程並取得資格的人,屬於「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可循 IANG 申請來港工作。

差別只在時機:畢業日期起六個月內遞交申請的屬「近期畢業生」,申請來港工作時無須先有工作;超過六個月才遞交的屬「非近期畢業生」,申請時須先有工作,而該工作只要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一般會獲積極考慮。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是否符合資格取決於入境事務處按其時的官方準則審批,實際安排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是誰?與在香港讀書的非本地畢業生有何不同?

兩類人都可用 IANG,分別在於讀書的地點和院校性質。

  • 非本地畢業生: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就讀,並在香港修畢全日制、本地認可課程而取得學士或以上資格的人。
  •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指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院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共同設立的高等教育院校,修畢全日制課程並取得學士或以上資格的人。

也就是說,一個是在香港本地校園完成課程,一個是在香港院校參與設立的內地校園完成課程;兩者在 IANG 下的近期/非近期分類規則相同。

哪些院校算「大灣區校園」?名單在哪裡查?

香港入境事務處引述教育局提供的資料說明:「大灣區校園」指在 IANG 下,於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院校按上述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共同設立的高等教育院校。

相關院校名單列於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資訊平台的「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機構」頁面,該頁面目前只有中文版本。由於院校設立和名單會隨時間更新,要確定某一間院校是否屬於 IANG 所指的大灣區校園,應以官方最新公布的名單為準。

近期與非近期畢業生,六個月怎樣計?

計法以畢業證書上顯示的畢業日期為準,不是以領取證書或典禮日期計。

  • 六個月內遞交申請:屬近期畢業生,申請來港工作時無須已取得工作。
  • 超過六個月遞交申請:屬非近期畢業生,申請來港工作時須已取得工作(offer)。

假設某申請人 2026 年 6 月 30 日畢業(畢業證書所示日期),他在同年 12 月 30 日或之前遞交申請即按近期畢業生處理;若延至 2027 年 1 月才遞交,就屬非近期畢業生,須先有工作。

非近期畢業生的工作要符合什麼條件?

入境事務處的要求是兩項:職位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符合這兩項,申請一般會獲積極考慮。

至於「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如何判斷,入境處會按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評估,考慮因素包括該職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識、職務的複雜程度等,並非只看職銜。

畢業多年還可以申請嗎?可以申請多少次?

可以。官方頁面明確說明,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資格,非本地畢業生或大灣區校園畢業生都可以循 IANG 申請留港、回港或來港工作。

申請次數亦無限制。曾在 IANG 下獲准在港工作、其後永久離開香港的人,日後仍可再次循 IANG 申請來港就業。

學士或以上資格包括什麼?碩士、研究生文憑算不算?

「學士或以上資格」包括研究生階段的非學位資格,例如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及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等。

換句話說,只要是由合資格院校頒發的全日制學士或以上層次資格(含上述研究生非學位資格),就符合 IANG 的學歷門檻;課程是否「全日制」是官方定義中的必要條件。

還未拿到畢業證書,可以先遞交申請嗎?

可以,但要先用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代替。近期畢業生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提交院校證明其已完成學業的畢業證明文件,申請來港工作。

不過,沒有畢業證明的申請無法處理,因此仍須在收到畢業證明後才遞交。畢業證明文件指任何顯示已完成學業的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學歷證明等;一般而言,這些文件須由教務處蓋印及副簽確認。

獲批後可以留港多久?工作上有什麼限制?

成功申請者在符合一般入境規定的前提下,可獲 24 個月逗留期限,只受逗留期限規限而不附其他逗留條件,且不論聘用期長短——即使只找到數個月的短期工作,也不影響可獲的 24 個月期限。

在獲准逗留期間,持 IANG 的人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這也意味著辭職後仍可在港逗留並另找工作。

之後要延長逗留期限,需要滿足什麼?

IANG 下獲批的人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延長逗留期限。

申請延長時,須已在港擔任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的工作;若在港開立或加入業務,則須提供業務證明。入境處評估時會考慮與僱傭或業務狀況相關的多項因素,包括薪酬福利或業務的營運與發展情況、該工作或業務帶來的經濟效益,以及在港逗留的時間等。

成功獲批者一般會獲延長逗留期限,只受逗留期限規限而不附其他逗留條件,期限不多於三年,或至其在港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開立或加入業務者,則按相關業務的營運狀況綜合考慮。若在申請延長時失業,又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在港開立/加入業務,可能被拒絕再次延長。

此外,在 IANG 下獲准留港並符合 IANG 延長逗留期限準則的人,若已在 IANG 下獲准留港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課稅年度的應評稅薪俸稅收入不少於 200 萬港元,可申請按頂級就業類別評估;成功者一般會獲批六年延長逗留期限,只受逗留期限規限。申請人須提交收入證明,例如稅務局發出的上一課稅年度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相關稅務文件。

常見問題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和在香港讀書的非本地畢業生,申請資格有分別嗎?

兩者都可用 IANG,學歷門檻同為全日制學士或以上資格。分別在於院校地點:前者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院校合作設立的院校就讀,後者在香港修讀本地認可課程。

六個月的「近期畢業生」期限由哪一天開始計?

以畢業證書上顯示的畢業日期起計。在該日期起六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遞交申請,即屬近期畢業生,申請來港工作時無須先有工作。

畢業超過六個月、手上還沒有工作,可以先申請來港再找工作嗎?

按官方頁面,超過六個月遞交即屬非近期畢業生,申請來港工作時須已取得工作。該工作須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才會獲積極考慮。

只有研究生文憑或證書,沒有碩士學位,可以用 IANG 嗎?

可以。「學士或以上資格」包含研究生階段的非學位資格,例如法學專業證書和教育文憑等,前提是該資格由合資格院校的全日制課程頒發。

畢業十幾年後才想來港,還能用 IANG 申請嗎?

可以。官方頁面說明,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資格,都可循 IANG 申請來港工作;申請次數亦無限制。只是畢業超過六個月者屬非近期畢業生,須先有符合條件的工作。

獲批 IANG 後可以停留多久,轉工要不要先申請?

成功申請者一般可獲 24 個月逗留期限,只受逗留期限規限而不附其他逗留條件,且不論聘用期長短。在獲准逗留期間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

大灣區校園的名單在哪裡查?

名單載於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資訊平台的「內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機構」頁面,目前只有中文版本。院校是否屬於 IANG 所指的大灣區校園,應以官方最新公布的名單為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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