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務處的「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mmigration Arrangements for Non-local Graduates,下稱 IANG)常見問題頁面直接回答了這個問題:申請資格所指的「學士或以上程度」(undergraduate or higher qualification)包括研究院非學位資歷,頁面舉出的例子是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PCLL)和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PGDE)。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這項準則維持不變。
正在盤算自己是否符合資格的人,可以先抓住兩點:資歷名稱沒有「碩士」或「博士」,不等於自動出局;但課程本身要同時是本港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課程。以下按官方頁面的內容,說明這條學歷準則的涵蓋範圍,再交代申請時須否先有聘用、首次可逗留多久、續期要求等安排。本文只作一般整理的參考,不代表入境事務處會對個別申請作出相同結論,也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專業意見,實際安排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有需要時應諮詢合適的專業人士。
「學士或以上程度」到底包括哪些資歷?
入境事務處在頁面中就「『學士或以上程度』是否包括研究院非學位資歷」給予肯定答覆,並把這類資歷統稱為「研究院非學位資歷」(post-graduate non-degree qualifications),列出的例子是 PCLL 和 PGDE。也就是說,合乎理解的資歷至少分三層:
- 本科層面的學士學位;
- 更高的碩士、博士學位;
- 研究院非學位資歷,例如 PCLL、PGDE。
官方頁面並無要求資格名稱必須包含「學位」二字。頁面在列舉 PCLL 與 PGDE 時用了「等」字,代表這兩項屬例子而非完整清單;官方沒有把其他課程逐項列出,也沒有寫明判斷個別課程是否屬這一類的方法。若你手上的是深造文憑、深造證書之類的資歷,而不在上述兩個例子之內,最終仍要看入境事務處按個案的評估。
課程形式有什麼限制?三項條件要同時成立
學歷層級只答了一半問題。合乎資格的「非本地畢業生」,是指以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或進入許可來港就讀的人士(頁面稱之為「非本地學生」),並且在本港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課程而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的資歷。
在香港修讀、全日制、課程經本地評審,這三項描述需要同時成立。假設某申請人報讀的是本港院校的兼讀制深造課程,即使課程內容屬研究院層面,也不符合這裡對課程形式的描述。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的規定有何不同?
另一條路徑是「大灣區校園畢業生」。頁面定義,這類畢業生是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院校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共同設立的高等教育機構所開辦的全日制課程中,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歷的人。
學歷層級的要求與非本地畢業生一致,「學士或以上程度」同樣包含 PCLL、PGDE 這類研究院非學位資歷;應屆與非應屆的劃分、職級與薪酬準則也同樣適用,只是目標寫成「來港工作」,而非「留港或回港工作」。
畢業後六個月是分界:應屆與非應屆差在哪裡?
入境事務處以畢業日期後六個月作分界,把申請人分為應屆與非應屆畢業生,兩者的要求如下:
| 應屆畢業生(recent graduate) | 非應屆畢業生(non-recent graduate) | |
|---|---|---|
| 提交申請的時間 | 畢業日期後六個月內 | 畢業日期起計滿六個月後 |
| 申請時須否已有聘用 | 不須 | 須已取得聘用 |
| 聘用須符合的準則 | 申請時無此要求 | 職級一般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 |
| 適用對象 | 非本地畢業生及大灣區校園畢業生 | 非本地畢業生及大灣區校園畢業生 |
這六個月由畢業證書上所載的日期起計,不是由最後一堂課或論文提交日起計。
時間過去多久本身不構成障礙。頁面明確寫明,不論何時取得合乎資格的資歷,都可循 IANG 申請;申請次數亦無限制,過去曾以 IANG 來港工作、其後已離開香港的人,也可以再次按 IANG 申請入境就業。
「職級一般由學位持有人擔任」如何評定?
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以及所有 IANG 申請人續期時,都要通過這句準則:職位是一般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級別,而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
按官方說明,入境事務處會就每宗申請按實際情況評估,考慮因素包括工作需要具備的技能與知識、職務的複雜程度等。頁面沒有列出職級清單,也沒有給出薪酬數字。
從列出的因素看,評估重心放在職位本身的技能要求與職務複雜程度,而不是把申請人的資歷名稱拿去對照某個學位;不過個別職位是否達到準則,仍由入境事務處決定。
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以用什麼文件代替?
應屆畢業生不必等到畢業證書到手才申請,但必須提交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proof of graduation);沒有畢業證明的申請,官方頁面表明無法處理。
可接納的證明例子包括顯示已完成學業的院校證明信件、正式成績單、推薦書等,一般須經院校的教務處蓋印並加簽確認。PCLL、PGDE 這類課程若遇上成績剛公布、證書稍後才發的情況,可以先憑這類院校證明提出申請。
首次獲批後可逗留多久,能否自由轉工?
成功申請人可獲准在香港逗留 24 個月,且只受逗留期限限制,不附加其他逗留條件,前提是符合一般入境要求。按頁面說明,即使聘用期只有幾個月,也不影響這 24 個月的逗留期限。
在獲准逗留期間,IANG 申請人可以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辭職後仍可留在香港另找工作。
續期要再看什麼?
延長逗留的申請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續期時,「應屆畢業生毋須先有聘用」的安排不再適用:申請人須已取得聘用,而該職級一般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在香港開立或參與業務的人,則須提交其業務的證明。
評估時會考慮薪酬福利、業務的營運與發展狀況、就業或業務帶來的經濟效益、在港逗留時間等因素;未能證明會繼續在香港工作,或未能證明已建立/參與業務的申請人,可能被拒絕續期。成功者通常獲准延長逗留不超過三年,或直至在香港的僱傭合約期滿,以較短者為準;從事業務者,逗留長短按有關業務的營運狀況綜合考慮而定。
另有一條年期較長的路徑:「頂層就業類別」(top-tier employment stream)。符合 IANG 續期準則,並同時符合兩項條件的人可申請按此類別評估:一是已按 IANG 獲准留港不少於兩年;二是上一課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不少於港幣 200 萬元。成功者一般獲准延長逗留六年,只受逗留期限限制。頁面舉出的入息證明例子,包括稅務局發出上一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相關稅務文件。
常見問題
PCLL 或 PGDE 算不算碩士學位?
入境事務處把這兩項歸類為「研究院非學位資歷」,與碩士學位不是同一回事,但它們同樣落在 IANG 所指的「學士或以上程度」之內。申請人不需要把它們折算或等同為碩士學位,才符合學歷層級的要求。
兼讀制課程取得的研究院文憑可以申請嗎?
IANG 對非本地畢業生的定義,要求在香港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課程,因此兼讀制課程並不在這句定義的範圍之內。若你不肯定自己的課程是否符合這幾項描述,最終以入境事務處的評估為準。
畢業已超過六個月,還能按 IANG 申請嗎?
可以。六個月只用來劃分應屆與非應屆:滿六個月後申請會被歸類為非應屆畢業生,須先取得聘用才可以申請。官方頁面並未就畢業時間設下任何截止限制,也不限制申請次數。
非應屆畢業生需要的「聘用」要符合什麼?
職位須屬一般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入境事務處按個案評估,考慮工作需要具備的技能與知識、職務的複雜程度等,官方頁面沒有列出職級清單或薪酬下限。
首次獲批的逗留期有多長?
成功申請人一般獲准逗留 24 個月,只受逗留期限限制,不附加其他逗留條件。聘用期的長短不影響這段期限,即使是幾個月的短期合約也一樣,前提是符合一般入境要求。
續期時沒有工作,會被拒絕嗎?
提交續期申請時,申請人須已取得符合準則的聘用,或已在香港開立/參與業務並提交證明。頁面寫明,未能證明會繼續在香港工作或經營業務的人,續期申請可能被拒絕,實際結果由入境事務處就個案決定。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的學歷準則是否一樣?
學歷層級的要求一樣,須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的資歷,當中包括 PCLL、PGDE 等研究院非學位資歷。不同之處在於課程須由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由內地與香港院校共同設立的高等教育機構開辦,並須為全日制課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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