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中國護照的華僑,可以用中國護照按「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IANG)申請進入香港特區,前提是符合入境事務處訂明的居留條件:已在海外取得永久居留身分;或緊接遞交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且申請須從海外遞交(從海外遞交的要求只適用於後者)。以下內容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 IANG 常見問題頁面整理,截至 2026 年 10 月。
華僑持中國護照,要符合哪兩類居留條件?
入境事務處在常見問題頁面訂明,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華僑,符合(a)或(b)其中一項,即可以中國護照為憑證申請按 IANG 進入香港特區:
- (a) 已在海外取得永久居留身分;或
- (b) 緊接遞交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至少一年,而申請是從海外遞交。
| 適用路徑 | 居留條件 | 遞交地點要求 |
|---|---|---|
| 海外永久居留 | 已在海外取得永久居留身分 | 常見問題頁面未就此項訂明遞交地點要求 |
| 海外居住一年 | 緊接遞交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至少一年 | 申請須從海外遞交 |
假設某申請人持中國護照,過去三年在加拿大工作並持有當地永久居民身分,他可按路徑一提出申請;假設另一申請人持中國護照,在香港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後留在英國工作,遞交申請前已在英國連續居住十四個月,則可按路徑二提出申請。兩個例子中,申請都是由海外遞交。若你只符合其中一項而對遞交地點有疑問,實際安排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
「海外」包括哪些地方?
按常見問題頁面的定義,「海外」指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及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這個定義直接影響路徑二的計算:在澳門或台灣居住的時間不計入「海外居住一年」,在內地居住亦不算。持中國護照的申請人如果只是回到內地再遞交申請,並不符合「從海外遞交」的要求。
常見問題頁面未有進一步說明這一年居住期如何逐日計算,例如短暫離境會否中斷連續性,相關細節須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應屆與非應屆畢業生,對聘書的要求有什麼不同?
IANG 以畢業證書上的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作分界:
- 非本地應屆畢業生(non-local recent graduate):在畢業日期後六個月內遞交申請,申請時無須已覓得工作。
- 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non-local non-recent graduate):在畢業日期後超過六個月遞交申請,申請時須已覓得工作,職位須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須達市場水平。
入境事務處會按每宗申請的實際情況評估「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考慮因素包括工作所需的技能與知識、職務的複雜程度等。此外,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都可以提出申請,申請次數亦無限制;曾在 IANG 下獲准在港工作其後離開香港特區的人,日後仍可再按 IANG 申請回港就業。
什麼身分與學歷才算 IANG 下的非本地畢業生?
「非本地畢業生」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就讀,並在香港特區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取得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資歷的非本地學生。「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包括研究院非學位資歷,例如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等。
另有一類「大灣區校園畢業生(GBA campus graduates)」,指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的大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共同設立的高等院校,修畢全日制課程而取得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資歷的人。這類畢業生同樣按六個月分為應屆與非應屆,非應屆者申請來港工作須已覓得工作,條件與非本地畢業生一致。常見問題頁面是在 IANG 的資格準則部分一併說明華僑持中國護照的規定,並未就兩類畢業生分開表述,如你屬大灣區校園畢業生,適用與否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還未拿到畢業證書,可以先遞交申請嗎?
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以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但沒有畢業證明,入境事務處不會處理申請。常見問題頁面列明,畢業證明指任何顯示已完成學業的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證明書等,一般須由教務處蓋章並加簽確認。
獲批後可停留多久?可以轉工或再次入境嗎?
獲批的 IANG 申請人一般可獲准逗留 24 個月,只受逗留期限規限而不附其他逗留條件,前提是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即使工作合約期只有數個月,也不影響這 24 個月的期限。
在獲准逗留期間,申請人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辭職後亦可繼續留港另覓工作。屬於香港特區非永久性居民的人,不論國籍或所持旅行證件類別,只要在獲准逗留期限內返回,而其取得居留身分的情況維持不變,再入境時無須申請回港簽證/進入許可。
續期時又要滿足什麼條件?
申請人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延長逗留期限,非應屆畢業生的續期申請須向 Quality Migrants and Mainland Residents Section 提出,並可經政府網站網上遞交及上載文件。續期時須已從事由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的工作;如在香港特區開設或參與業務,則須提交業務證明。續期一般獲批不超過三年,或至其在港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從事業務者的續期長短,會按業務營運狀況綜合考慮。若在遞交續期申請時正處於失業狀態,又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經營業務,續期申請可能被拒。
另設有頂尖就業類別的評估:申請人須同時符合 IANG 續期的一般準則,並在 IANG 下獲准留港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不少於 2,000,000 港元,可申請按該類別評估,成功者一般會獲准延長逗留六年,只受逗留期限規限。入息證明可以是稅務局發出的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相關稅務文件。
常見問題
我只持中國護照、沒有外國護照,是否一定不能用 IANG 申請?
不是。持中國護照的華僑只要符合海外永久居留,或緊接遞交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至少一年並從海外遞交,即可以中國護照申請按 IANG 進入香港特區。關鍵在於是否符合上述居留條件;只有在以「緊接遞交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至少一年」提出申請時,才另須從海外遞交,而非取決於是否持有外國護照。
在澳門或台灣居住,可以計入「海外居住一年」嗎?
不可以。常見問題頁面訂明「海外」指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及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這四地都被排除在外。在內地居住的時間同樣不計入。
畢業多年後才申請,還可以用 IANG 嗎?
可以。入境事務處表示,不論何時取得相關學歷,都可以申請按 IANG 留港、回港或來港工作,申請次數亦無限制。但畢業超過六個月才遞交者屬非應屆畢業生,申請時須已覓得工作。
非應屆畢業生是否一定要先有聘書?
需要。非應屆畢業生申請回港工作時須已覓得工作,職位須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須達市場水平。應屆畢業生(畢業日期後六個月內遞交)則無須在申請時已有聘書。
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可以用什麼文件代替?
可以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文件代替,例如顯示已完成學業的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證明書,一般須由教務處蓋章並加簽確認。沒有任何畢業證明,入境事務處不會處理申請。
獲批後失業,會否影響之後的續期?
在逗留期限內失業不會即時影響身分,申請人可留港另覓工作;但續期時須已從事符合級別與薪酬要求的工作,或提交業務證明。遞交續期申請時正失業而又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經營業務,續期可能被拒。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是否也適用華僑持中國護照的規定?
常見問題頁面把該項護照規定列於 IANG 的資格準則部分,未就非本地畢業生與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分開表述。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另有應屆與非應屆的六個月分界,非應屆者申請來港工作須已覓得工作。個別情況是否適用,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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