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 (IANG)」常見問題頁面(頁面所示日期為 2026 年 4 月 29 日,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非本地畢業生不論何時取得所需學歷資格,都可以申請根據 IANG 留港、返港或來港工作;申請次數亦不設上限,即使曾以 IANG 獲准來港工作、其後永久離開香港,日後仍可再次以 IANG 申請來港就業。

畢業時間真正影響的,只是申請時要不要先有工作。

IANG 對畢業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IANG 下的「非本地畢業生」,是指持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以教育目的來港的非本地學生,並在香港修畢全日制、本地認可課程而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格的人。官方頁面沒有為「畢業後多久」設下截止日期,反而明確寫明:合資格的非本地畢業生或大灣區校園畢業生,不論何時取得所需資格,都可以根據 IANG 申請留港、返港或來港工作。

換句話說,2015 年畢業和 2025 年畢業,在資格層面是同一種申請人。分界線不在「能不能申請」,而在「申請時要交什麼」。

六個月分界,改變的是什麼?

官方頁面以畢業證書上所示的日期起算六個月,把申請人分為兩類,要求並不相同:

項目 畢業六個月內遞交(non-local recent graduate) 超過六個月遞交(non-local non-recent graduate)
是否需要聘用證明 毋須先獲得聘用 須先獲得聘用
職位與薪酬要求 不設此項要求 職位須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須達市場水平
審批說法 可申請留港工作 符合上述條件者,申請會獲積極考慮

假設某申請人 2026 年 6 月畢業,畢業證書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30 日,他在 2026 年 12 月底前遞交,屬六個月內類別,可以先找工作再上班;若到 2027 年 1 月才遞交,就要先有僱主聘書,且職位與薪酬要通過上述兩項標準。

入境事務處評估「職位是否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時,會按每宗個案的情況考慮,包括該職位所需技能與知識、職務的複雜程度等。

IANG 申請次數有沒有上限?

沒有。官方頁面的答問直接寫明: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根據 IANG 申請留港、返港或來港工作的次數不受限制;申請人在根據 IANG 獲准來港工作、其後離開香港之後,仍可再次根據 IANG 申請來港就業。

這條規則解決的是兩個常見疑問:一是「用過一次就不能再用」,二是「離開香港就等於放棄」。兩者都不成立。不過,每次申請仍然是一宗獨立申請,申請人當下是否符合資格、職位與薪酬是否達標,會按遞交時的情況審批。

哪些學歷和身分可以走 IANG?

學歷方面,「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格」包括研究院非學位資格,官方頁面舉例為法學專業證書(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和教育文憑(Postgraduate Diploma in Education)等。課程須為全日制並屬本地認可。

身分方面,除在香港院校畢業的非本地畢業生外,還有大灣區校園畢業生(GBA campus graduates):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由內地與香港院校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設立的高等院校,修畢全日制課程而取得學士或以上資格的人。官方頁面對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採用同樣的六個月分界,以及同樣的「申請次數不受限制」說法。

另外,已經根據一般就業政策(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在港工作的非本地畢業生/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如不打算轉工或從事兼職工作,不須立即轉申請 IANG;但在未獲批 IANG 前,未經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不得轉工或從事兼職工作。他們如想轉為 IANG,也可以提出申請,獲批後會獲准以「只受逗留期限規限」的條件延長逗留,其後在逗留期內轉工毋須事先批准。

獲批之後,逗留、轉工與續期怎樣算?

成功獲批的申請人,在符合一般入境規定的前提下,一般可獲准逗留 24 個月,條件為只受逗留期限規限,不附加其他逗留條件;這與聘用期長短無關,即使只找到數個月合約的短期工作,獲批後仍按上述方式處理。

在獲准逗留期內,申請人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毋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辭職後仍可留在香港另找工作。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在獲准逗留期限內返港,且取得居留身分的情況不變,再入境毋須申請回港簽證。

續期方面,申請人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網上遞交並上載所需文件。續期時須已取得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級別、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的工作;如在香港開設或加入業務,則須提交業務證明。獲批者的延長逗留期一般不超過三年,或至其在港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開設或加入業務者,則按業務營運狀況綜合考慮。

續期時如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已開設/加入業務,不論屬近期或非近期畢業生,都可能不獲進一步延長逗留。

另有一條較少被提及的路徑:以 IANG 身分在港逗留不少於兩年,且在申請續期前一個課稅年度的應課薪俸稅入息不少於 200 萬港元者,可申請按頂級就業類別(top-tier employment stream)評估;成功者一般會獲准以只受逗留期限規限的條件延長逗留六年。申請人須提交相關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其他稅務文件作證明。

遞交申請前,兩個容易卡關的位置

一是畢業證明。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本地近期畢業生,可以提交院校發出的畢業證明文件代替,例如顯示已完成學業的證明信、正式成績單或證明書等,一般須經教務處蓋印及加簽確認。要留意的是,官方頁面寫明:沒有畢業證明,IANG 申請無法處理,因此應在取得畢業證明後才遞交。

二是等候成績期間的身分銜接。尚未公布畢業成績、而學生逗留期限即將屆滿的準近期畢業生,可申請以學生身分延長逗留以等候成績公布,院校保薦規定可獲豁免,申請表為 ID 91,並須出示有效旅行證件及香港身分證。獲准在這段過渡期逗留的人,未經入境事務處事先批准,不得從事任何工作。

以上按入境事務處官方頁面整理,只供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案的專業意見;簽證條件與政府收費可隨政策調整,實際安排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畢業超過六個月才申請,是否就不合資格?

不是。官方頁面列明非本地畢業生不論何時取得所需資格,都可根據 IANG 申請留港、返港或來港工作。超過六個月遞交只會令申請人被歸類為「非近期畢業生」,申請時須先獲得聘用,而職位須屬學位持有人普遍擔任的級別、薪酬福利須達市場水平。

曾經用 IANG 來港工作,之後離開香港,還可以再申請嗎?

可以。官方頁面明確說明非本地畢業生根據 IANG 申請留港、返港或來港工作的次數不設限制;申請人在獲准來港工作並其後永久離開香港後,仍可再次根據 IANG 申請來港就業。每次申請仍會按當時的資格與職位條件獨立審批。

沒有工作聘書,可以申請 IANG 嗎?

視乎畢業時間。畢業證書日期起六個月內遞交的申請人毋須先獲得聘用;超過六個月才遞交的非近期畢業生,則必須在申請時已取得聘用,且職位級別與薪酬福利要符合官方要求。

IANG 獲批後可以隨便轉工嗎?

可以。以 IANG 身分獲准逗留的人在逗留期內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毋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即使已辭職,仍可留在香港另覓工作。首次獲批的逗留期一般為 24 個月,條件為只受逗留期限規限,與聘用期長短無關。

續期時剛好失業,會怎樣?

續期申請要求申請人已取得符合學位程度與市場薪酬水平的工作,或在香港開設、加入業務並提交業務證明。官方頁面指出,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已開設/加入業務的申請人,不論屬近期或非近期畢業生,都可能不獲進一步延長逗留。

續期一般可以延長多久?

獲批的延長逗留期一般不超過三年,或至其在港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開設或加入業務者則按業務營運狀況綜合考慮。符合在港逗留不少於兩年、前一個課稅年度應課薪俸稅入息不少於 200 萬港元者,可申請按頂級就業類別評估,成功者一般可獲延長六年。

研究院非學位資格,例如教育文憑,是否符合 IANG 的學歷要求?

符合。官方頁面說明「學士或以上程度資格」包括研究院非學位資格,並以法學專業證書、教育文憑等為例。相關課程仍須為全日制並屬本地認可。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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