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非本地學生喺香港做嘢,要先睇你讀邊類課程、係咪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係咪交換生,以及你想做嘅係實習、校園兼職定暑期工。根據入境事務處「就讀」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入境規例》(第115A章)第二條訂明,以學生身份來港嘅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嘅僱傭工作;但合資格學生可從事實習,部分修讀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課程嘅學生更可做校園兼職同暑期工,另有學生自2024年11月1日起獲暫免有關工作限制。以下整理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個人化專業建議,個別情況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有疑問應諮詢合適嘅專業意見。
從事實習、校園兼職或暑期工前,係咪一定要事先申請?
必須。非本地學生喺從事實習、校園兼職或暑期工前,都要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嘅許可。獲批准來港就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嘅合資格學生,會個別獲發「不反對通知書」;他們無須就校園兼職同暑期工另行申請,但院校須書面通知入境處,學生係咪有需要從事與學科/課程有關嘅實習。
從事實習嘅「不反對通知書」有效期通常為一個學年,學生須喺同一院校修讀同一課程;之後如有需要,可經所屬院校再向入境處提交申請。修讀本地副學位課程嘅學生,如欲申請強制性及與學科/課程有關嘅實習,須在開始按註冊課程在香港上課之後,經院校向入境處遞交申請表 SF/IM/2258,成功者會經院校獲發列明期限、公司名稱同實習職位嘅「不反對通知書」。
實習:邊類課程做得?最長可以做幾耐?
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嘅本地或非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且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嘅非本地學生,可以從事實習工作,條件係實習必須與學科/課程有關,並須經就讀院校安排或批准;期限最長為一個學年,或有關全日制學術課程正常修業期嘅三分之一時間,兩者以較短者為準。呢類實習喺工作性質、薪酬水平、工作地點、工作時數同雇主方面都唔設限制。
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嘅本地副學位課程、修業期不少於兩個學年嘅學生,亦可申請實習,但實習必須為強制性及與學科/課程有關,並經院校安排或批准,最長為六個月。副學位嘅六個月有特定累計方法:高級文憑課程以一日為單位,累計不能超過182日;高級文憑以外嘅副學位課程以一星期為單位,不論該星期實際實習日數,累計不能超過26個星期,182日或26個星期都唔需要係連續嘅期間。學生喺正式註冊並開始上課之前,或已修足畢業所需科目/學分後,都唔可以進行實習。
校園兼職:每星期20小時點計?邊度先做得?
只有修讀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嘅全日制經本地評審「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嘅非本地學生(唔包括交換生),先至可以喺有效獲准逗留期限內,於有關學年整段期間喺校園擔任兼職,每星期不超過20小時。「星期」指星期日至星期六嘅七天期間,某一星期未用嘅時數唔可以轉去另一星期;兼職份數無限制,但累計時數每星期都唔可以超過20小時。
「校園兼職」必須喺學生入讀院校嘅校園內進行(唔包括院校附屬或有關連機構、自資部門嘅校園);如果工作地點唔喺校園內,雇主必須係院校本身。「不反對通知書」會指明學生只可受聘於院校指定嘅營運者,呢份名單由院校指定並不時更新。
暑期工:暑假係邊段時間?時數同地點有冇限制?
同一類合資格學生(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非交換生)可以喺暑假期間接受聘用,工作時數同地點都冇限制。官方定義嘅「暑假期間」係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並會列明喺「不反對通知書」上。無論你個課程實際嘅暑假係邊段時間,都唔可以喺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以外從事暑期工。
2024年11月1日起嘅暫免工作限制:邊個啱用?
自2024年11月1日起,修讀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嘅全日制經本地評審「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嘅非本地學生(唔包括交換生),獲暫免上述工作限制。他們可以喺有效獲准逗留期限內,或者喺獲發「不反對通知書」上所列明嘅有效期內(如適用)喺港從事僱傭工作,兩者以期限較短者為準。
呢批學生亦會個別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無須另行申請;換言之,上文關於實習期限、20小時校園兼職、校園內工作地點、指定營運者同時數地點限制等,對他們都唔再適用。
交換生同修讀非本地課程嘅學生,可以唔可以做兼職或暑期工?
交換生方面,修讀經本地評審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嘅非本地交換生,可以從事實習工作,但唔可以喺校園擔任兼職,亦唔可以喺暑假期間接受聘用,實習同樣要符合與學科/課程有關並經院校安排或批准等條件。
修讀經本地評審全日制「非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嘅學生(即非本地課程),只可從事與學科/課程有關嘅實習,並須符合與學科/課程有關、經院校安排或批准,以及期限以一個學年或正常修業期三分之一(較短者)為準等條件。他們並不包括喺可擔任校園兼職或暑期工嘅「本地」課程範圍內,亦唔屬於2024年11月1日暫免安排嘅對象,所以唔可以做校園兼職或暑期工。
「不反對通知書」幾時有效?轉課程後會作廢?
從事校園兼職同暑期工嘅「不反對通知書」,有效期會與學生嘅逗留期限一致,一般喺課程整個修業期內有效。簽發予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學生、用作從事實習嘅「不反對通知書」,有效期通常為一年;有效期屆滿後如有需要,學生可經所屬院校再次提交申請。簽發予副學士學位程度課程學生嘅「不反對通知書」,有效日期會因應個別個案而不同。
如果學生成功轉讀同一或其他院校嘅另一課程,原有課程嘅「不反對通知書」會失效,是否符合從事相關實習、校園兼職、暑期工作及暫免若干工作限制嘅資格會被重新審核,如適用會獲重新簽發。
違反工作限制,或者畢業後先至實習,會有咩後果?
未經入境處批准,獲發「不反對通知書」嘅合資格學生唔可以受僱於通知書指明嘅僱傭工作範圍以外嘅工作。根據《入境條例》規定,任何人違反逗留條件會被檢控及遣離香港。學生喺已修足畢業所需科目/學分後(例如剛修畢最後一年課程)都唔可以進行實習。
如唔受惠於放寬措施,卻希望從事實習、自願/慈善工作或義務協助學術研究,或者希望做超過放寬措施範圍嘅實習(例如三年修業期內做超過一年),都須先取得入境處批准,申請會按個別情況審核及考慮。
常見問題
非本地學生做校園兼職,每星期最多做到幾多小時?
每星期不超過20小時,並以星期日至星期六為一個「星期」計算。未用嘅時數唔可以撥去其他星期用;兼職份數無限制,但累計時數每星期都唔可以超過20小時。呢個限制只適用於未獲暫免工作限制嘅合資格學生。
暑期工嘅「暑假期間」係點定義?
官方定義為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並會列明喺「不反對通知書」上。無論你個課程嘅實際暑假係幾時,都唔可以喺呢段期間以外從事暑期工。工作時數同地點就冇限制。
副學位學生嘅實習期最長六個月,點樣累計?
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嘅高級文憑課程,六個月以日計算,累計不能超過182日;其他副學位課程就以星期計算,不論該星期實際實習日數,累計不能超過26個星期。182日或26個星期都唔需要係連續期間。
交換生可唔可以做校園兼職或者暑期工?
唔可以。修讀經本地評審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嘅非本地交換生,只要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可以從事實習工作,但唔可以喺校園擔任兼職或喺暑假期間受聘。實習亦要符合與學科/課程有關並經院校安排或批准等條件。
自2024年11月1日起嘅暫免安排,係咪所有非本地生都啱用?
唔係。暫免只適用於修讀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嘅全日制經本地評審「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嘅非本地學生,並且唔包括交換生。合資格學生可喺有效獲准逗留期限內,或「不反對通知書」列明嘅有效期內(如適用)從事僱傭工作,兩者以較短者為準。
如果違反「不反對通知書」上嘅條件,會有咩後果?
未經入境處批准,合資格學生唔可以受僱於「不反對通知書」指明範圍以外嘅工作。根據《入境條例》規定,任何人違反逗留條件會被檢控及遣離香港。學生亦要注意,喺修足畢業所需科目/學分後就唔可以再進行實習。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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