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係幫屋企人申請來港嘅保薦人,ID 481A 同 ID 520 唔係同一份嘢。ID 481A「保薦人聲明」(Declaration of Sponsor)由保薦人自己填,內容係持續保薦嘅承諾,加埋過去 12 個月唔喺香港嘅期間聲明;ID 520「保薦人/申請人家庭背景陳述」(Statement of Sponsor's / Applicant's Family Background)係申請來港居留嘅證明文件,保薦人或者申請人都可以填。上述用途、填寫人身分同遞交方式,出自香港入境事務處 ID 481A、ID 481B 及 ID 520 表格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

兩份表格處理嘅係兩件事,一份唔會當咗另一份。下面由「邊個填」講到「交去邊」。

ID 481A 由邊個填?要填啲乜?

ID 481A 全名 Declaration of Sponsor (to be completed by the sponsor),填表人係保薦人。表格內容有兩部分:

  • Sponsor's Undertaking of Continuous Sponsorship:保薦人承諾繼續保薦。
  • Sponsor's Declaration of the Duration of Absence from Hong Kong in the Previous 12 Months:申報過去 12 個月唔喺香港嘅期間。

表格提供中英文版本,共 3 頁,PDF 檔案 555 KB。表格頁另附有 2025 年 1 月 17 日嘅補充說明(Supplementary Notes)。

ID 481A 要唔使寄紙本去入境處?

表格頁「遞交已填妥表格」一欄,郵寄、親身、傳真三項都列為 Not Applicable。原因喺同一頁有寫:除咗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下嘅受養人,其他申請人嘅延長逗留網上申請系統,已經內置「保薦人聲明」部分,唔使另外遞交紙本表格。

CIES 受養人係例外:佢哋要經入境事務處嘅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並上載已填妥嘅 ID 481A。表格頁列出嘅查詢途徑係電話 (852) 2824 6111 同電郵 [email protected]。

ID 520 係咩?同 ID 481A 差喺邊?

ID 520 表格頁把佢定位為申請來港居留(application for residence in the HKSAR)嘅證明文件(supporting document),冇提及網上申請系統內置。遞交方面,頁面列明郵寄或親身交去:

** Receipt and Despatch Unit, Immigration Department, Ground Floor, Administration Tower, Immigration Headquarters, 61 Po Yap Road, Tseung Kwan O, New Territories** —— 即係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地下收發小組,新界將軍澳寶邑路 61 號。傳真一項列為 Not Applicable。表格同樣係中英文版本,3 頁,779 KB。

兩份表格嘅分別可以咁對照:

ID 481A 保薦人聲明 ID 520 家庭背景陳述
填寫人 保薦人 保薦人或申請人
表格頁寫明嘅用途 持續保薦承諾;過去 12 個月不在港期間聲明 申請來港居留嘅證明文件
出現喺邊類申請 延長逗留申請 來港居留申請
遞交方式 郵寄/親身/傳真均不適用;系統內置,CIES 受養人須網上上載 郵寄或親身交去將軍澳入境事務處總部收發小組
表格規格 3 頁,555 KB,中英文 3 頁,779 KB,中英文

邊種情況下兩份都要準備?

假設某保薦人幫配偶辦理延長逗留,同一家庭又另行提交來港居留申請。前者嘅保薦人聲明喺網上申請系統內填寫,按表格頁所列,郵寄、親身、傳真都唔適用;後者若需要家庭背景陳述,就要按 ID 520 表格頁所列方式,郵寄或親身交去將軍澳收發小組。兩條線各自計,交咗一份唔代表另一份可以慳。

受養人申請人自己仲有一份 ID 481B「受養人申請人聲明」(Declaration of Dependant Applicant),內容係婚姻關係並無改變嘅聲明。佢嘅遞交安排同 ID 481A 一樣:網上系統已內置,CIES 受養人就要上載已填妥表格。

交表前要核對邊幾項?

按下面順序逐項對:

  1. 睇表格全名,確認係 Sponsor 定 Applicant 填。
  2. 確認自己喺呢宗申請入面係保薦人定申請人。
  3. 確認申請類別係延長逗留,定係申請來港居留。
  4. 確認受養人屬唔屬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5. 按表格頁列明嘅途徑遞交,唔好憑自己估。
  6. 下載最新版本嘅中英文表格。
  7. 留意表格頁上嘅補充說明日期。

以上只係一般性整理,唔構成個別個案嘅專業意見,表格要求同簽證安排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ID 481A 係由保薦人定受養人填寫?

由保薦人填寫,表格全名已標明 to be completed by the sponsor。受養人申請人填嘅係另一份 ID 481B,內容係婚姻關係並無改變嘅聲明,兩份表格嘅遞交安排相同。

ID 481A 使唔使郵寄紙本去入境處?

唔使。表格頁「遞交已填妥表格」一欄,郵寄、親身、傳真三項都係 Not Applicable。其他申請人嘅延長逗留網上申請系統已內置保薦人聲明部分,只有 CIES 受養人要喺網上系統上載已填妥表格。

ID 520 可以點遞交?

按 ID 520 表格頁所列,可以郵寄或親身交去新界將軍澳寶邑路 61 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地下收發小組,傳真唔適用。表格頁冇列出網上遞交方式,實際安排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ID 520 同 ID 481A 係咪二選一?

唔係。ID 481A 係保薦人喺延長逗留申請作出嘅持續保薦承諾同不在港期間聲明;ID 520 係申請來港居留嘅家庭背景證明文件。兩者用途、填寫人範圍同遞交地點都唔同,一份唔可以取代另一份。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受養人有咩唔同?

CIES 受養人要經入境事務處嘅網上申請系統遞交延長逗留申請,並上載已填妥嘅 ID 481A 或 ID 481B,唔屬於「系統已內置、唔使理」嘅一類。其他申請人則由網上申請系統內置相關聲明部分。

三份表格有冇中文版?

有。ID 481A、ID 481B 同 ID 520 嘅表格頁都列明版本為 Chinese and English,頁數分別係 3 頁、2 頁、3 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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