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 General Employment Policy and 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Technical Professionals Stream) 常見問題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技術專才專線的首三年配額期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止,首尾兩日都計算在內。期內配額總額為 10,000 個,每個指定技術工種另有 3,000 個上限,一律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

首三年配額期由哪日開始、哪日結束?

配額期寫得很清楚: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兩日都包括在內。這段時間就是官方所講的「首三年」實施期,期內所有技術專才專線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申請,統統受配額規限。

所以 2026 年整年都落在這三年期之內。不存在「2026 年另開一輪配額」的說法,2026 年遞交的申請,用的是同一個 10,000 額度。

10,000 個配額是每年都有,還是三年共用?

官方頁面把 10,000 訂明為首三年的整體配額,即整段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期間共用,不是每年 10,000。每個技術工種的 3,000 上限,同樣按整段三年期計算。

兩層上限是分開運作的。假設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在 2026 年已用滿 3,000 個,即使 10,000 總額尚有餘下,該工種在餘下年期也不會再有新配額可用。

八個技術工種各自有 3,000 上限,包括哪些工種?

技術專才清單共列八個指定技術工種:

  • 新型工業化技術員(new industrialisation technicians)
  • 護士(nurses)
  • 飛機維修技術員(aircraft maintenance technicians)
  • 船舶服務技術員(本地船隻)(marine services technicians (local vessels))
  • 資訊科技技術員(information technology technicians)
  • 升降機/自動梯技術員(lift/escalator technicians)
  • 建築信息模擬協調員(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coordinators)
  • 電力技術員(electrical technicians)

配額是先到先得,還是要計分排名?

先到先得。申請人與僱主一經入境事務處網上申請系統成功遞交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即視為取得配額。

官方頁面沒有提及計分或擇優排序。換言之,申請人條件再好,也不會因此排前一位;決定能否取得配額的是遞交時間,不是資歷高低。

配額用盡後,網上系統會變成怎樣?

總額或個別工種的配額一經用盡,入境事務處網上申請系統會暫停接受相關申請。

若有申請最終不成功,其已分配的配額會釋放予其他申請人,系統隨後會於特定時間恢復接受新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申請,釋出的配額同樣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

官方頁面未有訂明暫停的具體時長,也沒有列出固定的重開時間。

三年期過後,還有沒有配額限制?

官方頁面只就首三年(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訂明配額總額與分配方式,期滿之後的安排,頁面未有說明。

對於在港逗留期限屆滿後打算再以技術專才專線來港工作的技術專才,官方頁面列明須重新申請入境簽證/進入許可,而該申請受配額規限;若屬同一技術工種,申請只會在已取得有效的本地註冊或牌照(如適用)的情況下獲考慮,並視乎申請時是否有配額。三年期以後是否沿用同一配額框架,須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以上只屬按現行官方頁面所作的一般說明,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涉及具體個案時,應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並考慮另行徵詢專業人士。

配額期內還有哪些時間規定要留意?

項目 官方頁面訂明的內容
首三年配額期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包括首尾兩日)
配額總額 10,000
每個技術工種配額 3,000
年齡要求 遞交入境申請時介乎 18 至 40 歲
審批時間 收齊所需文件及相關申請費起計 4 星期
首次逗留期 一般 36 個月;須累積工作經驗方可取得本地註冊或牌照的工種,申請入境時尚未取得者為 24 個月
合約終止後的通知 技術專才與僱主須於合約終止日起計 7 天內通知入境事務處
合約終止後的離港期限 合約終止日起計 2 個月內,或逗留期限屆滿前,以較早者為準

年齡與最低聘用合約年期這兩項要求,不適用於延長逗留期限或轉換工作的申請。

申請涉及費用。按第 115A 章《Immigration Regulations》附表 2,一般就業政策與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同屬「指定計劃」,主申請人及每名受養人(如有)須繳付不獲退還的申請費及相應的簽證簽發費;具體金額須以入境事務處的官方收費表為準。

已取得配額後轉工,要不要再佔配額?

視乎轉到哪裡:

  • 轉到另一技術工種:須重新申請入境簽證/進入許可,並受配額規限。
  • 同一技術工種內轉換工作範圍:不設配額,但在逗留期限內轉換仍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
  • 同一技術工種內轉換僱主:官方頁面訂明申請只會在仍受聘於同一技術工種並繼續符合相關資格準則的情況下獲考慮,未有列明須重新佔用配額。

常見問題

技術專才專線的配額期是不是到 2028 年 6 月 29 日?

是的。入境事務處官方頁面訂明首三年配額期為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也就是說,三年期在 2028 年 6 月 29 日當日仍然有效。

10,000 個配額是每年 10,000,還是三年合共 10,000?

三年合共。官方頁面把 10,000 訂明為首三年的整體配額,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8 年 6 月 29 日期間共用,每個技術工種的 3,000 上限亦按整段三年期計算。

配額是先到先得,還是要計分?

先到先得。申請人與僱主經入境事務處網上申請系統成功遞交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即視為取得配額。官方頁面沒有提及計分或擇優排序的機制。

配額用盡後,網上申請系統還會重開嗎?

會。總額或個別工種配額用盡後,入境事務處網上申請系統會暫停接受相關申請;若有申請最終不成功,其配額會被釋放,系統其後會於特定時間恢復接受新申請。釋出的配額同樣先到先得。

2026 年才遞交,是否還有配額?

取決於遞交當時實際尚餘多少配額,而非年份本身。官方頁面沒有公布實時餘額數字,故無法從頁面判斷某個日期是否仍有配額;由於成功遞交即視為取得配額,務實的做法是先備妥文件與聘用安排,再視乎系統是否接受遞交。

申請費如果不成功,可以退還嗎?

不可以。按第 115A 章《Immigration Regulations》附表 2,一般就業政策與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同屬「指定計劃」,主申請人及每名受養人須繳付不獲退還的申請費及相應的簽證簽發費。具體金額以入境事務處官方收費表為準。

同一技術工種內轉換工作範圍,要不要再佔用配額?

不需要。官方頁面訂明同一技術工種內轉換工作範圍不設配額。但在逗留期限內轉換工作範圍仍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若轉到另一技術工種,則須重新申請入境簽證/進入許可,並受配額規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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