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什么收入要缴薪俸税?
- 须征税的入息
- 不须征税的入息
- 薪俸税税率与免税额
- 累进税率与标准税率
- 2025/26 与 2026/27 免税额对照
- 子女与初生婴儿额外免税额
- 申请免税额的方式
- 可以扣除哪些项目?
- 强积金与退休金供款
- 居所贷款利息与住宅租金
- 其他扣除项目
- 在香港与外地两地往来的征税处理
- 香港受雇工作与非香港受雇工作
- 按逗留日数分摊
- 到访香港不超过 60 天的豁免
- 外地已缴税款的处理
- 新来港人士第一年要做什么?
- 报税表 BIR60 的发出与限期
- 未收到报税表怎么办
- 雇主与雇员的申报责任
- 开立税务易账户
- 税单、报税表与限期
- 暂缴税与税单
- 合并评税与分开评税
- 缓缴暂缴税
- 税款宽减
- 常见问题
- 刚来香港第一年要报税吗?
- 薪俸税怎样计算?
- 强积金供款可以扣税吗?
- 没有收入需要报税吗?
- 在香港受雇但部分职务在外地,入息是否全数征税?
- 将会离开香港需要通知税务局吗?
- 官方来源
香港薪俸税按地域来源征税,新来港人士如在香港受雇工作,其入息一般须全数缴纳薪俸税。征税年度为每年 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通常于每年 5 月发出。本文整理截至 2026年10月7日 香港税务局及政府一站通公布的薪俸税规定、免税额、扣除项目与报税程序,详见 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
什么收入要缴薪俸税?
香港按地域来源征税。凡因职位、受雇工作或退休金所得入息,如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不论是否已在其他税收管辖区缴税,均须缴纳薪俸税。
税务局指出,若自香港获得受雇收入,不论是否为香港居民,也可能须在香港课税。
须征税的入息
须在 BIR60 申报的入息范围相当广泛。申报时应填写未扣除强积金供款前的入息,包括薪金、工资、董事酬金、佣金、花红、代替假期的工资、约满酬金、津贴及附带利益、小费、居所租值、股份奖赏等。
雇主提供的津贴、额外赏赐及附带利益同样须申报。这包括现金津贴、雇主为雇员履行个人法律责任、可转换成为金钱的利益、教育福利及度假旅程利益。
不须征税的入息
特定款项不须征税。根据《雇佣条例》收取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不须征税,但超过法定款额的部分须征税;陪审员津贴无须申报。
薪俸税税率与免税额
征税年度为每年 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薪俸税按应征税入息实额以累进税率计算,或按入息净额以标准税率计算,两者取较低的税款额征收。
累进税率与标准税率
累进税率适用于 2020/21 征税年度及其后,直至被取代为止。税率分阶如下:
| 应征税入息实额 | 税率 | 税款 |
|---|---|---|
| 首 50,000 | 2% | 1,000 |
| 另 50,000 | 6% | 3,000 |
| 另 50,000 | 10% | 5,000 |
| 另 50,000 | 14% | 7,000 |
| 余额 | 17% | — |
标准税率自 2024/25 及其后为两级制。首 5,000,000 的入息净额税率为 15%,余额为 16%。
应缴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应征税入息实额等于入息减去扣除总额及免税总额;应缴税款可获进一步扣除税款宽减,但不超过宽减上限。读者可利用 计算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 服务估算。
2025/26 与 2026/27 免税额对照
免税额分为 2025/26 与 2026/27 及其后两组,2026/27 起多项免税额已上调。主要免税额如下:
| 免税额项目 | 2025/26 | 2026/27 及其后 |
|---|---|---|
| 基本免税额 | 132,000 | 145,000 |
| 已婚人士免税额 | 264,000 | 290,000 |
| 子女免税额(第一名至第九名,每名) | 130,000 | 140,000 |
| 单亲免税额 | 132,000 | 145,000 |
| 供养 60 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按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每名) | 50,000 | 55,000 |
| 供养 55 至未满 60 岁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每名) | 25,000 | 27,500 |
| 供养兄弟姊妹(每名) | 37,500 | 37,500 |
| 伤残人士免税额 | 75,000 | 75,000 |
|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每名) | 75,000 | 75,000 |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须连续全年与纳税人同住者,可获额外免税额。额外免税额金额与上述同龄免税额相同。
子女与初生婴儿额外免税额
由 2026/27 征税年度起,每名子女出生后首两年可享双倍免税额。以 2026/27 子女免税额 140,000 元(即 14 万元)计算,双倍为 28 万元,适用于该征税年度末所有未满两岁的子女(即 2025年4月1日或之后出生)。
申请免税额的方式
可申请免税额的种类包括已婚人士、子女、供养兄弟姊妹、供养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单亲、伤残受养人、伤残人士。一般在 BIR60 申请,并可于有关征税年度结束后 6 年内书面申请;亦可填写 IR831 表格交回税务局。提交报税表或申请表时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但须保存以备查阅。
可以扣除哪些项目?
扣除项目须保存相关收据和记录 6 年。保存期由有关征税年度完结起算,提交 BIR60 时无须附上证明文件。
主要扣除项目及最高扣除额如下:
| 扣除项目 | 最高扣除额 | 适用年度 |
|---|---|---|
| 强积金计划强制性供款(每名雇员) | 18,000 | 2020/21 及其后 |
| 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与符合资格的年金保费(合计) | 60,000 | 2020/21 及其后 |
| 自愿医保计划符合资格保费(每名受保人) | 8,000 | 2020/21 及其后 |
| 居所贷款利息(基本) | 100,000 | 2024/25 及其后 |
| 居所贷款利息(与子女同住额外) | 20,000 | 2024/25 及其后 |
| 住宅租金(基本) | 100,000 | 2022/23 起 |
| 住宅租金(与子女同住额外) | 20,000 | 2024/25 起 |
| 个人进修开支 | 100,000 | 2017/18 起 |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 110,000 | 2026/27 起 |
| 认可慈善捐款 | 总额不少于 100;不超过入息减去可扣除支出及折旧免税额后的 35% | — |
强积金与退休金供款
雇员可扣除强积金计划的强制性供款。每征税年度最高扣除 18,000 元;即使有两份薪俸、两笔供款,合计仍只可扣除 18,000 元。
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TVC)与符合资格的年金保费合计的规定最高扣除额为 60,000 元。TVC 账户持有人必须为纳税人本人,只可就本人作出的自愿性供款申请扣税。
居所贷款利息与住宅租金
居所贷款利息扣除的基本限额为 100,000 元。与子女同住并符合条件者可另有额外扣除限额 20,000 元,合计 120,000 元;基本条件包括须是该住宅业主,且住宅在香港境内并用作居住地方。
住宅租金扣除的基本限额为 100,000 元,与子女同住并符合条件者可提高至 120,000 元。纳税人必须就住宅处所独有使用权订立书面租赁,且租赁须按《印花税条例》加盖印花。如雇主提供居住地方或支付/退还租金,或纳税人(或同住配偶)是香港住宅处所的业主,租金不能扣除。每位纳税人可在总共 19 个征税年度获容许经提高的扣除。
其他扣除项目
自愿医保计划下每名受保人的符合资格保费,规定最高扣除额为 8,000 元。个人进修开支须用于修读规定的教育课程,最高扣除额为 100,000 元,应在付款的征税年度申请。认可慈善捐款总额须不少于 100 元,扣除额不得超过入息减去可扣除支出及折旧免税额后的 35%。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自 2026/27 起由 100,000 元提高至 110,000 元。
在香港与外地两地往来的征税处理
绝大多数来港工作人士从事“香港受雇工作”。这类人士的入息先全数当作应征税入息。
香港受雇工作与非香港受雇工作
受雇工作来源地是香港(例如受雇于香港公司在香港工作),即使部分职务在香港以外地方执行,全部入息均须缴纳薪俸税。不过,可按年申请将入息豁免征税或申请税务宽免。
判断受雇工作来源地考虑三项因素。这三项为:合约洽谈、订立和执行的地方;雇主的居住地;支付薪酬的地方。三项都在香港以外,一般可视为源自香港以外;税务局保留在个案中考虑其他情况的权利。
受雇工作来源地在香港以外(例如由非香港雇主指派到香港工作数年),税务局只就在香港提供服务所得入息评税。一般而言按每一征税年度在香港逗留日数计算。
按逗留日数分摊
以在香港逗留日数分摊全年入息时,离港日期和抵港日期合计算作一日。官方示例:某征税年度年薪 365,000 元、在香港 100 天,应评税入息为 365,000 × 100/365 = 100,000 元。
到访香港不超过 60 天的豁免
在有关征税年度内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所有服务,全部入息可获豁免。如到访香港总共不超过 60 天,期间即使有在香港提供服务,入息仍可全部豁免。此项豁免一般可供“香港受雇工作”或“非香港受雇工作”人士申请,但不适用于政府雇员、船舶人员及飞机机员。
“到访香港”指短暂或临时逗留。判断是否超过 60 天用“身处当地天数”方法,即使并非整天停留亦作一天计算,抵港日及离港日作两天计算(与按日数分摊的算法不同)。
申请豁免征税一般须提交相关资料。非香港受雇工作人士通常须提交雇主资料、雇佣合约副本(说明洽谈、订立地点及适用法律)、薪酬详情及支付地点、全年往来香港的旅程明细。
外地已缴税款的处理
自 2018/19 征税年度起,第 8(1A)(c) 条的入息豁免不再适用于在“有安排地区”提供服务所得入息。只可依第 50 条以税收抵免方式就该收入申请双重征税宽免。
有关税务居民身份冲突的进一步讨论,可参考 香港与内地税务居民身份冲突。
新来港人士第一年要做什么?
新来港人士报税的首要步骤是留意是否收到 BIR60。个别人士报税表(BIR60)通常于每年 5 月份第 1 个工作日发出。
报税表 BIR60 的发出与限期
没有独资拥有业务的纳税人须在发出日期起算 1 个月内交回。以电子方式提交 2025/26 征税年度报税表可自动获额外一个月宽限期;独资拥有业务者则须在 3 个月内交回。
收到 BIR60 即使没有任何收入须申报,仍须依时填妥及提交。逾期可被发估计评税,并可能被处罚或检控。
纸质报税表必须提交正本。税务局不接纳复印件或以传真方式提交的报税表,并鼓励使用电子方式;网上提交可经 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 BIR60(网上入口)。
未收到报税表怎么办
应征税但未收到报税表者须主动通知税务局。通知须在有关征税年度评税基期结束后四个月内(薪俸税即 7 月 31 日或之前)书面提出,可利用 IR6167 表格。
雇主与雇员的申报责任
雇主承担独立的申报责任。雇主报税表 BIR56A 及每名雇员一份 IR56B 通常于每年 4 月第 1 个工作日发出,雇主须在发出日期起算 1 个月内交回。
新聘雇员须由雇主申报。雇主须就每名新雇员在开始聘用的 3 个月内提交 IR56E 表格。
地址如有更改应尽快通知税务局。如将会离港超过 1 个月,应在离境前 1 个月通知税务局。
经 高才通、优才计划 或 IANG 来港工作的人士,落地时可先参考 抵港第一周清单——银行开户、租屋、强积金登记、税务编号,再跟进薪俸税申报。
开立税务易账户
“税务易”的“个人税务网站”(ITP)账户可用于查阅税务状况及处理税务事宜。登录须使用税务编号及 ITP 通行密码,或认可认证机构发出的个人数字证书。
税单、报税表与限期
每年度的暂缴薪俸税根据上年度入息减去扣减项目(和免税额)评定。暂缴税是以上年度入息先行评定的预缴款项,其后按实际情况调整,并非额外多收。
暂缴税与税单
大部分纳税人会在每年第三季开始收到税单。被评定为无须缴税的人士将不获发出评税通知书;评税通知书会列明提出反对的期限及申请暂缓缴付暂缴税的最后日期。
合并评税与分开评税
已婚人士及其配偶在薪俸税下作为独立个别人士分开评税。选择合并评税须在 BIR60 第 4.4 部选择并在第 13 部同时签署,每年须重新提出;如一方入息少于应得免税额,合并评税对他们应该有利。
缓缴暂缴税
缓缴暂缴税申请书须在限期前送交税务局。送交时限为缴付暂缴税限期前 28 天,或缴付暂缴税通知书发出日期后 14 天内,以较迟者为准。
其中一项申请理由是预期应征税入息实额下降。若暂缴税征税年度的应征税入息实额少于或可能会少于前一年度的 90%,便可据此申请。
税款宽减
2025/26 征税年度薪俸税获 100% 宽减。每宗个案上限为 3,000 元;已婚人士与配偶合并评税,上限为二人合计 3,000 元。宽减只适用于 2025/26 最后评税,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纳税人仍须依时缴付暂缴税。
2024/25 征税年度的宽减上限为 1,500 元。
2026/27 征税年度的暂缴税款,税务局会自动按经调整的免税额款额计算。纳税人只须填妥 2025/26 报税表而无须另作申请。
常见问题
刚来香港第一年要报税吗?
须在收到 BIR60 后按限期提交报税表。即使该年度没有任何收入须申报,仍须依时填妥及提交,否则可被发估计评税并可能被处罚。
薪俸税怎样计算?
税款按应征税入息实额以累进税率计算,或按入息净额以标准税率计算,两者取较低者。应征税入息实额等于入息减去扣除总额及免税总额,再扣除税款宽减(不超过宽减上限)。
强积金供款可以扣税吗?
可以,雇员的强积金计划强制性供款可作税项扣除。每征税年度最高扣除 18,000 元;即使有两份薪俸、两笔供款,合计仍只可扣除 18,000 元。
没有收入需要报税吗?
收到 BIR60 后,即使没有收入仍须提交报税表。若应征税但从未收到报税表,须在 7 月 31 日或之前书面通知税务局要求发出。
在香港受雇但部分职务在外地,入息是否全数征税?
香港受雇工作的人士,全部入息均须缴纳薪俸税。即使部分职务在香港以外执行,仍可按年申请将入息豁免征税或申请税务宽免。
将会离开香港需要通知税务局吗?
须缴纳薪俸税人士如将移居外国或往外地升学或任职,须书面通知税务局。通知须在不迟于预期离港日期前一个月作出,且每位离港纳税人须在离港前清税。
官方来源
- 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GovHK 总入口)
- 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率(GovHK)
- 免税额、扣除及税率表 PAM 61(c)(税务局 PDF)
- 基本及其他免税额(GovHK)
- 税项扣除(GovHK)
- 须课税及不须课税的入息(GovHK)
- 如何在报税表申报入息(GovHK)
- 来港工作人士薪俸税简介 PAM 42(c)(税务局 PDF)
- 薪俸税简介(一) PAM 39(c)(税务局 PDF)
- 雇员的税务责任(GovHK)
- 税务局:雇主(BIR56A/IR56 系列)
- 税务局:填写及提交个别人士报税表 BIR60
- 报税表类别(GovHK)
- 税务局:就应课税事项通知税务局
- 税务局:首次申报的纳税人
- 税务局:2026-27 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
- 税务局常见问题:将会离港的纳税人
- 缓缴暂缴税(GovHK)
- “税务易”ITP 账户(GovHK)
- 居所贷款利息扣除(GovHK)
- 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税务局)
- 提高居所贷款利息及住宅租金可容许作出的特惠扣除的限额(税务局)
- 强积金供款扣税(GovHK)
- 合资格年金保费及可扣税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扣税安排(GovHK)
- 自愿医保计划保费扣税安排(GovHK)
- 个人进修开支扣除(GovHK)
- 认可慈善捐款(GovHK)
- 已婚人士及配偶分开评税或合并评税(GovHK)
- 个别人士税单(税务局)
- 填写及提交报税表(GovHK)
本文为政策资料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政策以税务局等官方部门的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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