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MTP(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下轉工,一般要交六類文件:有效旅行證件、公司嘅僱傭合約或聘書、商業登記證、財務狀況證明、公司背景資料,以及成立 12 個月內嘅新公司要交嘅詳細業務計劃。當中後四項有一個共同前提——若聘用公司符合 GEP 及 ASMTP 下嘅便利措施(facilitation measures),就無須提交。以上要求出自香港入境事務處 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ASMTP) 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
轉工申請要交邊幾份文件?
入境處喺「Change of Employment」一節列明,轉工申請一般要交以下文件,而申請人同聘用公司須喺網上遞交申請時一併上載所有證明文件。
| 文件 | 要包含啲咩 | 喺便利措施下可否豁免 |
|---|---|---|
| 申請人嘅有效旅行證件 | 個人資料頁;如適用,之前旅行證件上顯示最新簽證/入境許可標籤、入境印章、入境標籤、延長逗留標籤或最新「e-Visa」嗰一頁 | 不可豁免 |
| 公司嘅僱傭合約或聘書 | 職位、薪酬、其他附帶福利、聘用期 | 不可豁免 |
| 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 — | 可豁免 |
| 財務狀況證明 | 例如最新經審核財務報告、營業損益表或利得稅報稅表 | 可豁免 |
| 公司背景資料 | 業務活動、營運模式、公司背景/聯繫、產品系列、來源同市場、商會會員身分(如有)等,並以目錄、小冊子等佐證 | 可豁免 |
| 詳細業務計劃 | 資金來源、預計注資額、業務性質/模式、未來數年預計營業額、銷量、毛利同淨利、擬開設嘅本地職位等;只適用於成立 12 個月內嘅新公司 | 可豁免 |
邊幾份文件可以喺便利措施下唔使交?
豁免並唔係「全部免交」,而係淨係適用於有註腳標明嘅四項:商業登記證、財務狀況證明、公司背景資料同業務計劃。入境處喺同一份清單標明,若聘用公司符合 GEP 及 ASMTP 下嘅便利措施,提交呢幾項文件嘅規定就唔適用;便利措施嘅具體內容載於入境處「Facilitation Measures under the GEP and ASMTP」頁面,實際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旅行證件同僱傭合約/聘書並無呢個註腳,亦即無論新公司是否符合便利措施,呢兩項都要交。假設某公司已符合便利措施,申請人要上載嘅主要就係自己嘅旅行證件,以及新僱主發出嘅僱傭合約或聘書。
僱傭合約同聘書要有啲咩內容?
合約或聘書要寫明職位、薪酬、其他附帶福利同聘用期。呢幾項唔單止係形式要求:入境處列明嘅主要拒絕原因之一,正正係薪酬福利與香港相關專業嘅現行市場水平不相稱,所以合約上嘅職位同薪酬寫得含糊,對審理並無好處。
新公司成立未夠 12 個月,業務計劃要寫到幾詳細?
詳細業務計劃只適用於成立 12 個月內嘅新公司,內容要涵蓋資金來源、預計注資額、業務性質/模式、未來數年嘅預計營業額、銷量、毛利同淨利,以及擬開設嘅本地職位等。至於份計劃要cover幾多年,入境處就 ASMTP 申請嘅說明係並無固定年期規定,但計劃要能夠顯示公司喺香港長遠發展業務嘅承擔。
同一組常見問題亦提到,新成立公司若未能提供年度財務報告或業務表現證明,可改為提交業務計劃及相關證明文件。呢點對轉工嘅實際意義係:新僱主若仲未有一份完整財務報表,審理重心往往會落喺業務計劃能否說服入境處。
邊種情況只須通知入境處,唔使申請轉工?
按入境處說明,持續符合 ASMTP 資格、而新職位又與其學歷及專長相關嘅申請人,須向入境處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提交轉工申請。另一類係頂尖專業人才:獲准只受逗留期限限制、而無其他逗留條件嘅人士,只須喺其獲准逗留期限內,透過入境處網上服務系統通知就業轉變,無須另行申請轉工。
頂尖人才嘅門檻,按同一頁面嘅定義,係持續符合 ASMTP 資格,並且喺申請延長逗留期限時,已根據 ASMTP 獲准喺港以專業人士身分受聘唔少於兩年,以及上一評稅年度嘅薪俸稅應評稅入息唔少於 200 萬港元。
收齊文件之後要等幾耐?
入境處表示,喺收妥所有所需文件後,轉工申請一般需要四個星期處理。同一頁面亦講明,若未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及資料,入境處將無法展開審理——所以「先交一半、其後補交」並唔會令審理提早開始。
轉工申請最常衰喺邊?
入境處列明嘅主要拒絕原因,都圍繞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準則,包括:唔具備本港唔易覓得嘅知識、技能或經驗;有關職位可由本地勞動力輕易填補;以及薪酬福利與香港相關專業嘅現行市場水平不相稱。
可以按咩次序執齊文件?
先確認自己係咪持續符合 ASMTP 資格。 再確認新職位係咪與自己嘅學歷同專長相關。 然後問清新僱主係咪符合 GEP 及 ASMTP 嘅便利措施。 若符合,就唔使準備商業登記證、財務狀況證明、公司背景資料同業務計劃。 再向新僱主攞一份列明職位、薪酬、附帶福利同聘用期嘅合約或聘書。 最後同新公司一併喺網上上載所有文件。
要留意,以上整理只屬一般參考,唔構成針對個別個案嘅法律或專業意見,實際提交要求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常見問題
轉工申請係由申請人定係新公司提出?
按入境處說明,申請人須向入境處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提交轉工申請,而申請人同聘用公司須喺網上遞交時一併上載所有證明文件。換言之,唔係其中一方獨力完成嘅事。
豁免咗商業登記證,係咪等於所有公司文件都唔使交?
唔係。豁免只適用於有註腳標明嘅四項,即商業登記證、財務狀況證明、公司背景資料同業務計劃。僱傭合約或聘書仍然要交,而且要寫明職位、薪酬、其他附帶福利同聘用期。
公司已經成立超過 12 個月,仲使唔使交詳細業務計劃?
詳細業務計劃一項列明只適用於成立 12 個月內嘅新公司。已成立超過 12 個月嘅公司,按呢份清單並唔屬該項文件嘅適用範圍。
可唔可以交咗部分文件,等入境處邊審邊補?
入境處講明,除非已收妥所有所需文件及資料,否則無法展開審理。處理時間所講嘅「四個星期」,亦係由收妥所有文件起計。
頂尖人才通知轉工,係咪完全唔使交文件?
入境處常見問題頁就轉工申請列明文件清單;至於頂尖專業人才嘅通知程序,該頁只說明須喺獲准逗留期限內透過網上服務系統通知就業轉變,並未喺通知程序下列出文件清單,實際要求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人工要有幾高先過到?
入境處並無喺轉工文件要求中訂出一個薪酬數字,只講明薪酬福利須與香港相關專業嘅現行市場水平相稱,否則屬主要拒絕原因之一。200 萬港元呢個數字出現在另一個地方:頂尖人才門檻所指嘅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並唔等同於新職位嘅薪酬要求。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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