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ASMTP) 常見問題」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以專業人士身份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SMTP)在港受聘滿兩年,而且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不少於 200 萬港元,喺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續簽)當日亦繼續符合 ASMTP 嘅資格準則,就可以選擇按「頂尖人才類別」(top-tier employment stream)評審。呢個選項唔係另一個簽證,而係同一計劃底下嘅一條評審路徑,亦連帶影響續簽要交嘅文件,以及之後轉工嘅手續。

頂尖人才類別嘅兩項條件,點先算「符合」?

除咗喺申請續簽當日要繼續符合 ASMTP 本身嘅資格準則,下面兩項條件亦係並列嘅,要同時滿足:

  • 申請人根據 ASMTP 獲准以專業人士身份在港受聘,為期不少於兩年;
  • 申請人喺上一評稅年度(previous year of tax assessment)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assessable income for salaries tax)不少於 200 萬港元。

第一項計嘅係「獲准受聘」嘅年期,即按計劃批出嘅受聘資格累積計算,官方頁面並未要求以實際身處香港嘅日數去折算。同一頁面喺「逗留條件」部分另提到,ASMTP 持有人並無特定嘅最少留港日數要求,但應該主要在香港工作,而非主要喺內地或海外工作——呢點同「兩年」嘅計算係兩件唔同嘅事,唔好混為一談。

第二項計嘅係薪俸稅口徑下嘅應評稅入息,而唔係簡單嘅「人工條數」。假設某申請人嘅現金薪酬接近但未到 200 萬,而其他應評稅項目計落超過 200 萬,最終係咪達標,取決於稅務局評稅口徑下得出嘅數字;呢類判斷屬一般理解,本文只作參考,唔構成針對個別情況嘅專業意見,請以官方最新公布同合資格專業人士嘅意見為準。

續簽幾時可以遞交?

時機只有一條線:喺現有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1. 先睇清楚「e-Visa」或延長逗留標籤上嘅逗留期限。
  2. 由屆滿日向前數三個月,確定可以遞交嘅日子。
  3. 喺政府網站嘅 ASMTP 相關網上服務系統填寫續簽申請。
  4. 上載下文列出嘅全部證明文件。
  5. 保留申請編號,等待審批結果。

早過三個月遞交並無優勢可言,官方頁面只寫明「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呢個時段。

續簽要準備邊幾份文件?

官方頁面列出嘅四類文件如下:

文件內容要求
有效旅行證件如適用,須附上顯示最近一次簽證/入境許可標籤、入境印章、入境標籤、延長逗留期限標籤或最近發出「e-Visa」嘅舊旅行證件頁
香港身份證申請人本人嘅香港身份證
現職公司證明信須列明申請人嘅職位、每月薪酬總額,以及在港受聘期
收入證明(只適用於頂尖人才類別續簽申請)證明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不少於 200 萬港元,例如稅務局發出嘅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相關稅務文件

頭三類係續簽申請通用嘅文件;第四類只喺行頂尖人才類別時先需要額外附上。換句話講,若唔打算按呢條路徑評審,200 萬嘅收入證明就唔係清單上嘅項目。

點證明上一評稅年度有 200 萬應評稅入息?

官方頁面畀咗兩個方向:稅務局發出嘅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其他相關稅務文件。

對大部分人嚟講,最直接嘅做法係用評稅通知書,因為上面嘅應評稅入息數字本身就係按薪俸稅口徑計出嚟,同條件中用嘅概念一致。若果評稅通知書仲未發出,或者上一評稅年度嘅收入唔係單一僱主全額支付,就要視乎手上有冇其他可以對應同一口徑嘅稅務文件;具體邊份文件會被接受,官方頁面並未逐項列明。

要注意「上一評稅年度」同「過去十二個月」唔係同一個時間範圍。用錯年度去對數,係呢類申請最容易自行踩到嘅坑:一份靚嘅收入文件,如果唔係覆蓋條件所指嘅評稅年度,仍然答唔到條問題。

用過頂尖人才類別,之後轉工有咩唔同?

有分別,而且係實際手續上嘅分別。官方頁面喺「轉換工作」部分提到,繼續符合 ASMTP 資格準則並達到同一兩項條件(受聘滿兩年、上一評稅年度應評稅入息不少於 200 萬)嘅頂尖人才,若果獲准純粹按逗留期限留在香港、而沒有其他逗留條件,喺逗留期限內轉換工作只須透過入境事務處網上服務系統通知入境事務處,唔使事先申請批准。

其他人喺轉換工作時,則需要向入境事務處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提出轉換工作申請,並繼續符合 ASMTP 嘅資格準則,同時受聘嘅職位要同學歷及專業範疇相關。換句話說,「只須通知」係建基於你嘅逗留條件本身只剩純粹嘅期限限制;如果你嘅逗留條件仲寫住其他限制,呢條唔一定適用。

常見問題

唔用頂尖人才類別,係咪就續簽唔到?

唔係。官方頁面嘅寫法係「可以選擇」(may choose to apply)按頂尖人才類別評審,而唔係「必須」。達到兩項條件嘅人可以揀呢條路徑;未達到嘅人仍然可以按 ASMTP 本身嘅資格準則申請延長逗留期限,200 萬嘅收入證明亦只被列為頂尖人才類別續簽申請嘅文件。

「受聘滿兩年」由邊日開始計?

計嘅係申請人根據 ASMTP 獲准以專業人士身份在香港受聘嘅時間,頁面用嘅準則係「不少於兩年」,並未寫明要以入境日、簽證發出日或公司證明信嘅受聘期起點作為單一基準。公司證明信須列明在港受聘期,呢份文件正好用嚟交代呢段時間。

200 萬所指嘅係稅前定係實收?

條件寫嘅係「薪俸稅應評稅入息」,用嘅係薪俸稅評稅口徑下嘅數字,唔等同於銀行到賬金額,亦唔等同於純底薪。官方頁面冇細講各個項目點計,實務上以稅務局評稅通知書所載數字最為對應。

判斷達標要用邊一份文件做準?

官方頁面舉嘅例子係稅務局發出嘅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者其他相關稅務文件。選擇邊一份,取決於邊份可以清楚顯示上一評稅年度嘅應評稅入息達到 200 萬。

續簽審批要幾耐?

官方頁面就 ASMTP 嘅就業入境許可申請、受養人申請、公司內部調職申請同轉換工作申請,分別寫明喺收齊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並強調未收齊文件同資料前入境事務處無法展開審批;延長逗留期限方面,頁面並無另列處理時間。

公司證明信要寫啲咩先合格?

必須寫明三件事:職位、每月薪酬總額,以及在香港嘅受聘期。缺咗任何一項都可能令份文件答唔到清單要求,尤其係「每月薪酬總額」要用同一口徑列明,避免只包含底薪而引來後續補件。

參考資料

下一步

把這篇攻略變成你的下一步計劃

如果你正在比較簽證路徑、預算或時間線,可以電郵提問;我們會按入境事務處等公開政策來源提供資料方向。

電郵提問 返回 migration.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