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約、轉工和新簽證,看似都是「幫外傭辦簽證」,但香港入境事務處網站的《Checklist of Forms and Documents Required for Application for Domestic Helpers from Abroad》清單(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把三者拆成四欄,各自要交的文件不同:入境簽證(新簽證)、合約跑完兩年整段期間後的續約、完成現有合約餘下期間、轉換僱主。整份清單列出 12 項表格與文件,四欄都列出的有 ID 988A、外傭旅行證件副本、僱主財政狀況證明和住址證明,後兩項在續約與完成餘下合約期這兩欄符合指定條件時可以免交。
下文按入境事務處上述清單及《Standard Employment Contract and Terms of Employment for Helpers》頁面整理,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個別個案的專業意見;實際要求以入境處最新公布為準,有疑問宜向合適的專業人士查證。你真正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先看手上這份兩年標準合約(ID 407)走到哪裡,再看聘用的人有沒有換。
四類申請、12 項文件:對照表在哪一欄?
清單用四欄表達同一件事:你是在哪一種情況下把申請送進入境處。四欄分別為入境簽證(Entry visa)、合約跑完兩年整段期間後的續約(Contract renewal after contract has run its 2-year full course)、完成現有合約餘下期間(Completion of remaining period of the current contract)、轉換僱主(Change employer)。下表按清單原來的 12 個項目逐格標示,✓ 代表該欄需要,— 代表清單沒有列出該項;第 3、4、8、9 項在不同申請方式或家庭狀況下另有條件,下面幾節逐項解釋。
| 文件/表格 | 新簽證 | 約滿續約 | 完成餘下合約期 | 轉工 |
|---|---|---|---|---|
| 1. ID 988A(外傭簽證/延長逗留申請表) | ✓ | ✓ | ✓ | ✓ |
| 2. ID 988B(聘用外傭申請表) | ✓ | ✓ | — | ✓ |
| 3. 新標準僱傭合約(ID 407)正本 | ✓ | ✓ | — | ✓ |
| 4. 外傭旅行證件正本 | — | ✓ | ✓ | ✓ |
| 5. 外傭旅行證件副本 | ✓ | ✓ | ✓ | ✓ |
| 6. 外傭香港身份證副本(如有) | ✓ | — | — | ✓ |
| 7. 僱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香港身份證/護照副本 | ✓ | — | — | ✓ |
| 8. 僱主財政狀況證明(副本) | ✓ | ✓ | ✓ | ✓ |
| 9. 僱主住址證明(副本) | ✓ | ✓ | ✓ | ✓ |
| 10. 外傭推薦書 | ✓ | — | — | — |
| 11. 現僱主放行信(須列明合約屆滿/終止日期) | — | — | — | ✓ |
| 12. 僱主證明書,確認繼續聘用 | — | — | ✓ | — |
財政狀況與住址證明,什麼情況才不用再交?
續約與完成餘下合約期這兩欄,清單附上同一條豁免條件:僱主的平均家庭收入維持不低於 HK$15,000(以每名擬聘用外傭計),而且住址沒有改變,就不用再交財政狀況證明和住址證明。兩項條件要同時成立。
清單同時寫明,即使符合豁免,個別個案仍可能要求補交其他證明文件。新簽證和轉工兩欄沒有這條豁免,兩份證明都要按清單列明的方式提交副本。
旅行證件要交正本還是副本?
四欄都要旅行證件副本。正本則要看欄目與遞交方式:續約和完成餘下合約期兩欄,只有在親身遞交時才需要帶正本;若以郵遞、投遞或網上方式申請,清單的安排是在收到領取通知書後,由申請人、僱主或授權代表帶同通知書,連同授權書(如適用)和申請人的旅行證件,到外籍家庭傭工組(Foreign Domestic Helpers Section)領取延長逗留標籤。
轉工一欄正本與副本都要。新簽證一欄只列副本。
ID 407 標準合約:哪一欄不用交新合約?
完成餘下合約期這一欄不用交新的標準合約,其餘三欄都要一份新的 ID 407 正本。網上遞交續約申請時,清單要求申請人在領取延長逗留標籤時帶備合約正本以便查驗;若當地領事館有公證要求,合約須先經公證。
按入境事務處另一份頁面所載,ID 407 是處理這類聘用申請時入境處唯一接受的合約,受香港法律規管,主要包括《僱傭條例》(第 57 章)、《入境條例》(第 115 章)及《僱員補償條例》(第 282 章);合約有效期為兩年,不可轉讓。清單也因此以「合約是否已跑完兩年整段期間」作為續約欄的界線。
轉工才要的放行信,要寫什麼?
四欄之中,只有轉工需要第 11 項:由現僱主發出的放行信,並要列明合約的屆滿日期或終止日期。其餘三欄都不需要放行信。
配合合約頁面所載的終止手續:若在兩年合約期滿前終止合約,提出終止的一方要書面通知另一方確實終止日期。僱主和外傭雙方並須在終止日期起 7 天內,以填妥的 ID 407E(Notification of Termination of Employment Contract with Foreign Domestic Helper)或信件通知入境事務處處長。一般來說,外傭獲准逗留的期限是兩年,或至合約終止後兩星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完成餘下合約期,跟轉工有什麼不同?
這是最容易被搞混的兩欄。完成餘下合約期這一欄不需要新的 ID 407,也不需要 ID 988B,但要交第 12 項:由僱主提交的證明書,確認繼續聘用。轉工一欄正好相反——需要新的 ID 407 與 ID 988B,並要現僱主的放行信,卻沒有第 12 項。
從清單的填寫邏輯看,前者處理的是現有合約尚未跑完、仍有期間待完成的情況,所以不再要求另一份新合約;後者是與另一位僱主訂立新合約。假設某申請人在兩年合約未完成時改由新僱主聘用,並簽署新的 ID 407,那就不屬於「完成餘下合約期」,而落在「轉換僱主」一欄。個案實際如何歸類,以入境處對該宗申請的處理為準。
我應該落在哪一欄?
- 找出上一份 ID 407。
- 記下合約的開始日期與原定屆滿日期。
- 核對合約是否已跑完兩年整段期間。
- 已跑完、並準備與同一位僱主再簽新合約的,填續約欄。
- 合約尚未跑完、仍有期間待完成而不用簽新合約的,填完成餘下合約期欄。
- 同時預備僱主確認繼續聘用的證明書。
- 改由另一位僱主聘用並簽署新的 ID 407 的,填轉工欄。
- 向現僱主取得列明合約屆滿或終止日期的放行信。
- 外傭仍在海外、尚未來港的,填入境簽證欄。
- 對照上文表格,備妥該欄標為需要的正本及副本文件,再按清單指定的方式遞交。
常見問題
續約時,家庭收入達到 HK$15,000 就一定不用交財政狀況證明嗎?
不一定。清單的豁免要同時符合兩項條件:僱主的平均家庭收入維持不低於 HK$15,000(以每名擬聘用外傭計),而且住址沒有改變。清單補充,個別個案仍可能要求補交其他證明文件,所以收入達標不等於必定免件。
完成餘下合約期跟轉工,最大的分別是什麼?
兩欄都要 ID 988A 和旅行證件。只有轉工要現僱主的放行信和新的 ID 407,只有完成餘下合約期要僱主確認繼續聘用的證明書;完成餘下合約期這一欄不用交新的 ID 407,也不用交 ID 988B。
網上續約,還是要帶合約正本去入境處嗎?
要。清單註明,網上遞交的續約申請在領取延長逗留標籤時,仍須帶備新的標準合約正本以便查驗;若當地領事館有要求,合約須先經公證。這項安排只見於續約一欄。
推薦書是不是只有新簽證才要交?
是。外傭推薦書(第 10 項)是 12 項之中唯一只在入境簽證一欄出現的項目,續約、完成餘下合約期和轉工三欄都沒有列出。另外,外傭香港身份證副本(如有)與僱主的身份證或護照副本,只在入境簽證和轉工兩欄出現。
合約提前終止,幾日內要通知入境處?
提出終止的一方要書面通知另一方確實終止日期。僱主和外傭雙方須在終止日期起 7 天內通知入境事務處處長,方法是遞交填妥的 ID 407E 或以信件通知。標準合約本身不可轉讓,這是頁面列明的要求。
只想把合約延長一個月,也算續約嗎?
不算續約那一欄。按合約頁面,這類短期延長要由外傭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延長逗留,一般只在有特殊情況時才會獲批,一個月以上的延長通常不會批出,處長有酌情決定權,續約申請通常不以此方式處理。頁面另列須交的四份文件:由外傭填妥並簽署的 ID 988A、僱主與外傭雙方在第 4 頁末簽署延長修訂條款的現有 ID 407 正本、僱主簽署並說明理由及承諾此次延長後不再與同一名外傭續約的支持書,以及外傭旅行證件正本。
用郵遞或網上申請,事後怎樣領取延長逗留標籤?
清單說明,以郵遞、投遞或網上方式提出的續約或完成餘下合約期申請,收到領取通知書後,由申請人、僱主或授權代表帶同通知書前往指定組別。同行還要帶授權書(如適用)和申請人的旅行證件,才能領取延長逗留標籤。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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