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CIES)的居留申請,只可以經入境事務處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並上載已填妥的申請表格 ID(C)967;計劃規則則另有獨立文件,官方同時提供 ID(C)968(中文版)與 ID(E)968(英文版),其中中文版在頁面標明「僅供參考」。
以上依據香港入境事務處表格頁面「Application for Residence under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ID(C)967、ID(E)967)及「Rules for the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ID(C)968、ID(E)968),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ID(C)967 與 ID(E)967 兩頁的補充說明日期為 2025 年 1 月 17 日,ID(C)968 與 ID(E)968 兩頁則為 2026 年 4 月 16 日。
居留申請要去邊度遞交?
申請人須透過入境事務處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並上載已填妥的表格。表格頁面在「Submission of Completed Forms」一欄列明,郵寄地址、親身遞交及傳真三項均為「Not Applicable」(不適用)。
政府一站通上的對應系統名稱為「Online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Stay (for Persons Admitted under the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or Their Dependants)」,即根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准入境的人士及其受養人的網上延長逗留申請。
| 項目 | 表格頁面所列內容 |
|---|---|
| 遞交途徑 | 入境事務處網上申請系統,須上載已填妥表格 |
| 郵寄地址 | 不適用 |
| 親身遞交 | 不適用 |
| 傳真 | 不適用 |
| 查詢電話 | (852) 2824 6111 |
| 查詢電郵 | [email protected] |
上表電話與電郵為表格頁面所列的查詢聯絡方式。
要填邊份表格?中文版同英文版有咩分別?
申請表格為 ID(C)967(中文版)或 ID(E)967(英文版),兩份同為 8 頁,用途均是「Application for residence under the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檔案大小不同:中文版 PDF 為 1.26 MB,英文版為 500 KB。兩個頁面都各自標示另一語言版本同時可供使用,申請人可按自己填寫及遞交的需要揀選其中一份。
規則文件睇邊份?ID(C)968 定 ID(E)968?
規則文件是 ID(C)968 與 ID(E)968,兩頁的補充說明日期同為 2026 年 4 月 16 日,但規格有別:
| 文件 | 語言版本 | 頁數 | 檔案大小 |
|---|---|---|---|
| ID(C)968 | 中文版,頁面標明僅供參考 | 35 頁 | 1.93 MB |
| ID(E)968 | 英文版 | 37 頁 | 6.06 MB |
兩份文件同樣列明不設郵寄、親身及傳真遞交,查詢電話同為 (852) 2824 6111。
中文版規則文件點解寫明「僅供參考」?
入境事務處表格頁面的標題本身就寫作「Rules for the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 Chinese Version (for reference only)」,英文版頁面則只寫「Rules for the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並在同一欄加註中文版「is also available for reference only」。
換言之,官方把中文版定位為參考性質的譯本,英文版才是規則的正本表述。表格頁面並未列出兩個版本出現理解差異時的處理方式,因此若以中文版理解條文,宜同時對照英文版 ID(E)968,並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個人化的專業或法律意見,個別情況請以官方最新公布及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受養人嘅延長逗留,係咪同一個系統?
是按同一個系統處理。假設某申請人已根據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准在港居留,其受養人需要延長逗留期限時,官方列出的網上申請系統同時涵蓋「獲准入境的人士」及其「受養人」兩類,並非另設一條途徑。
需要留意的是,表格頁面只說明遞交途徑與上載表格的要求,並未列出申請資格、投資要求或所需證明文件的具體內容,這些仍須以《計劃規則》ID(E)968 及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遞交前可以用咩次序準備?
- 到入境事務處表格頁面下載 ID(C)967 或 ID(E)967。
- 下載 ID(C)968 或 ID(E)968,先讀一次計劃規則。
- 按規則核對自己現時的居留狀況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 填妥表格並簽署。
- 開啟入境事務處網上申請系統。
- 按系統指示填寫資料。
- 上載已填妥的表格。
- 核對系統顯示的資料後才確認遞交。
常見問題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居留申請,可唔可以郵寄或者親身遞交?
不可以。入境事務處表格頁面在遞交方式一欄列明,郵寄地址、親身遞交及傳真三項均為不適用,申請人須透過入境事務處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並上載已填妥的表格。
申請表格要用中文版定英文版?
兩者都可以,ID(C)967 是中文版,ID(E)967 是英文版,頁數同為 8 頁,用途相同。兩個表格頁面都互相標示另一語言版本同時可供使用,申請人可按自己填寫的語言需要選擇。
ID(C)968 同 ID(E)968 有咩分別?
兩份都是《計劃規則》,補充說明日期同為 2026 年 4 月 16 日。分別在於語言與規格:中文版 ID(C)968 為 35 頁、1.93 MB,英文版 ID(E)968 為 37 頁、6.06 MB。
中文版規則文件「僅供參考」係咩意思?
意思是官方把中文版定位為參考譯本,英文版 ID(E)968 才是規則的正本表述。表格頁面未有說明版本差異的處理方式,所以理解規則時宜對照英文版,並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網上遞交之後,仲使唔使補交紙本表格?
官方頁面並未提供紙本補交途徑。表格頁列明的郵寄、親身及傳真遞交均為不適用,申請要求是在網上系統上載已填妥的表格。
呢幾份表格頁面的更新日期係幾時?
ID(C)967 與 ID(E)967 兩頁的補充說明日期為 2025 年 1 月 17 日,ID(C)968 與 ID(E)968 兩頁則為 2026 年 4 月 16 日。本文資料核對至 2026 年 10 月的官方頁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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