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2026年核對自己是否香港永久居民,先看《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的六類劃分。根據入境事務處「居留權」常見問題官方頁面(截至2026年10月官方頁面)引述、1997年7月1日起實施的規定,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分為六類: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中國公民在香港以外所生、出生時該中國公民已符合首兩類規定的中國籍子女;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人士;這類非中國籍永久居民在香港所生、出生時或年滿21歲前父或母已享有香港居留權的未滿21歲子女;以及1997年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
對打算移居香港的讀者,最實際的是找出自己能走哪條路:若你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資格在出生時已符合第1類,無須等七年;其餘大多數人則要跨過「連續七年通常居於香港」這道門檻——中國籍走第2類,非中國籍走第4類,但後者還要同時符合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申請時身在香港並合法逗留等條件。持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內地居民,通常在七年後申請核實資格。另一個要認清的常見誤解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不能單靠婚姻關係取得居留權,除非配偶本身符合上述任何一類。
以下對照和路徑以《入境條例》及入境事務處官方頁面的說明為基礎,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個人化的法律或移民建議;實際結果視乎個案事實,請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六類資格逐項對照
| 類別 | 合資格人士 | 關鍵條件 |
|---|---|---|
| 第1類 | 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 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 |
| 第2類 | 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 | 連續七年通常居於香港,不限於持單程證來港人士 |
| 第3類 | 中國公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 子女出生時,該中國公民已符合第1或第2類 |
| 第4類 | 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人士 | 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 |
| 第5類 | 第4類永久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21歲子女 | 子女出生時或年滿21歲前,父或母已享有香港居留權 |
| 第6類 | 第1至5類以外,1997年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 | 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 |
上表的類別編號沿用官方常見問題的排列,對應《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的規定;引用時以法例原文為準。
邊條路徑最快去到永居?七年通常居住是主要門檻
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出生即符合第1類
若你是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在港出生的中國公民,即使其後移居外國並持有外國護照,只要沒有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國籍變更並獲批准,你仍然是中國公民。不論你長時間不在香港,都可憑藉《入境條例》附表1第2(a)段而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享有居留權。換句話說,這類人士無須透過「七年」路徑,資格在出生時已經存在。
中國籍:連續七年通常居於香港(第2類)
不屬第1類的中國公民,要靠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來符合第2類。以持單程證來港定居的內地居民為例,通常在七年後可填寫表格ROP169(十八歲或以上)或ROP170(十八歲以下)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
官方頁面同時說明,任何人暫時不在香港,並不表示他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在判斷是否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時,會考慮申請人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以及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因此,來港後經常往返內地,不必然影響七年通常居住的計算。
非中國籍:七年通常居住+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第4類)
非中國籍人士要享受居留權,須同時符合三項要求:在香港特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這七年必須是緊接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出申請日期之前的連續七年。
申請時你必須身在在香港,並且是合法逗留。你須作出以香港為唯一永久居住地的聲明,並可提供相關說明,例如在香港有慣常居所、家庭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維持自己及家人的生活,以及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
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會否自動有居留權?
一般不會。根據入境事務處的說明,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不能純粹因婚姻關係而獲得香港居留權。除非該名配偶自己符合《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六類人士中任何一項的規定,才會成為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
舉例說,若配偶是非中國籍人士,而又沒有香港居留權,便不能以「丈夫或妻子是香港永久居民」為理由取得居留權;他/她仍須自己走第4類的路線,即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婚姻本身不是一條獨立的居留權途徑。
常見誤解:海外出生子女、國籍變更與36個月不在港
在外國出生的子女:先看有沒有中國國籍
如子女在外國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而其中國籍父母在當時已在外國定居(一般來說,擁有外國永久性居民資格,即在當地通常居住及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會被視為定居在外國),則不論父母是否已入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該子女並不具有中國國籍。由於子女不是中國公民,便不能憑藉父母是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公民而享有香港居留權。
相對地,若子女在出生時具有中國國籍,而該中國籍父母在子女出生時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已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則子女可根據附表1第2(c)段享有居留權。海外出生的個案,關鍵往往不是父母的永久居民身份,而是子女本身有沒有中國國籍。
申請國籍變更獲批後,居留權可能喪失
持有外國護照的中國籍香港居民可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國籍變更。國籍變更獲批准後,申請人不再被視為中國公民。若在國籍變更獲批後,未有依照《入境條例》附表1第6段過渡性條文的規定返回香港定居,並在返回香港定居時已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便已沒有香港特區居留權。
不過,這類人士仍享有香港入境權,可自由進入香港特區,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在香港居住、讀書或工作。若日後能以個人實況符合非中國籍人士享有居留權的規定(即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便可再成為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及享有居留權。
非中國籍永久居民:連續36個月不在港會喪失身份
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如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便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入境條例》並沒有任何條文容許入境事務處處長因特殊或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如受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而酌情不遵守這36個月期限,或延長有關期限。
但《入境條例》第2(6)條賦權處長考慮每宗個案的所有情況,以判斷相關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或只是暫時不在香港。考慮因素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以及該人的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若處長信納該人只是暫時不在香港,便不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至於屬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已向入境事務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中國國籍或國籍變更,否則他們仍是中國公民;不論是否長時間不在香港,也不會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手續、時間與費用
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是持有人享有香港居留權的證據。在辦理登記並申請發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前,須證明自己合資格根據《人事登記條例及規例》辦理登記;當局已作出行政安排,讓有關人士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申請表格按情況分為:表格ROP169(十八歲或以上持有單程證的人士)、表格ROP170(十八歲以下持有單程證的兒童),以及其他申請人適用的表格ROP145。申請人也可透過政府一站通網上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
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副本,可郵遞或投遞至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3樓居留權組;如以郵遞方式遞交,須支付足額郵資及註明回郵地址,入境事務處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信件。
提出申請時你必須身在香港,來自海外的申請將不獲處理。如證明文件齊全,入境事務處一般需要六星期處理申請;實際時間視乎個別複雜情況,以及當時所收到的申請數量而定。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及首次簽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均無須繳費。
假如你在申請獲批前已離開香港,入境事務處會給你或你在香港的代表一封信件,說明申請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經已核實;你下次回港時,可攜同此信到任何一間人事登記處辦理登記身份證手續。若你是憑藉非中國籍公民的條文而成為永久性居民,應同時留意上文有關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規定。
常見問題
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可以靠結婚取得居留權嗎?
一般不可以。根據入境事務處說明,配偶不能純粹因婚姻關係而取得香港居留權。除非該配偶本身符合《入境條例》附表1第2段六類人士中任何一項的規定,例如非中國籍配偶自己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才會成為永久性居民。換言之,婚姻本身不是獨立的居留權途徑。
我在香港出生,之後移民外國並持有外國護照,還有沒有香港居留權?
如果你沒有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國籍變更並獲批准,你仍然是中國公民。不論你離港多久,都可憑藉《入境條例》附表1第2(a)段(即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享有居留權。相反,若國籍變更獲批,你會被視為非中國籍人士,須另行符合非中國籍的規定才享有居留權。
非中國籍人士在香港住滿七年,是否自動成為永久居民?
不是自動。根據非中國籍的規定,除了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之外,還必須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並且要在提出申請時身在香港及合法逗留。申請時要申報以香港為唯一永久居住地,並可提供慣常居所、主要家庭成員是否在港、收入及是否已依法繳稅等說明。
我們在海外生了小朋友,小朋友有沒有香港居留權?
要視乎小朋友出生時是否具有中國國籍。若中國籍父母已在外國定居,而小朋友出生時即具外國國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小朋友不具有中國國籍,因此不能憑藉父母是中國公民而享有香港居留權。小朋友須自己符合六類資格中的規定,例如日後以非中國籍人士身分走連續七年通常居住的路線。
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要等多久?要不要收費?
入境事務處表示,如證明文件齊全,一般需要六星期處理申請,實際時間視乎個別複雜情況及當時申請數量而定。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及首次簽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均無須繳費。申請人必須在提出申請時身在香港,海外申請不獲處理。
非中國籍永久居民離開香港多久會喪失身份?
若你在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後,有連續36個月或以上不在香港,便會喪失非中國籍永久性居民身份。《入境條例》沒有條文容許處長因疫情等特殊情況而豁免或延長這36個月期限。不過,處長會按個案所有情況判斷你是否只是暫時不在香港,考慮因素包括不在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是否在港有慣常住所、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以及主要家庭成員的所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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