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遣返聲請是由入境事務處的遣送審理及訴訟部(Removal Assessment and Litigation Branch)負責審理,而不是外界常以為負責「遣送」的執法部。這個分工見於入境事務處官方網站的「部門組織圖(純文字版)」、「遣送審理及訴訟部(文字版)」及「執法部(文字版)」三個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的官方頁面內容仍然如此。換句話說,聲請人從被審理、打官司,到聲請失敗後的遣送安排,都屬同一條處理線;執法部處理的,是聲請人以外的人。
遣送審理及訴訟部具體做什麼?
部門組織圖把這個部門的工作列為三大項:
- 審理免遣返聲請,並處理與免遣返聲請及執法有關的訴訟個案;
- 檢討及執行處理免遣返聲請的整體策略;
- 制定及推行遞解、遣送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離境的措施。
部門首長為助理處長(遣送審理及訴訟),其下設有遣送審理及訴訟科,由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遣送審理及訴訟)管理,負責處理聲請事宜、相關訴訟個案,以及執行遣送聲請不獲確立人士離境的程序。
值得留意的是「訴訟」兩個字寫得很清楚:不只是行政上的審核,與聲請和執法相關的法庭程序,同樣劃歸這個部門,而非交給另一條執法線處理。
執法部為什麼常常被誤認?
執法部確實負責遣送,但範圍有明確排除。根據官方頁面,執法部的職責包括:
- 制定及執行有關調查的政策,以及處理與入境事務有關的檢控;
- 制定及推行遞解及遣送離境的措施,但免遣返聲請人除外;
- 管理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 策劃及制定應對恐怖活動的政策。
其轄下的執法科,負責監督出入境罪案的調查與檢控、免遣返聲請人以外的遞解及遣送離境工作,以及青山灣中心的運作。部門首長為助理處長(執法)。
兩部門的差別不在於「誰比較嚴厲」,而在於處理對象:是否屬於免遣返聲請人,決定了走哪一條線。
| 遣送審理及訴訟部 | 執法部 | |
|---|---|---|
| 首長職級 | 助理處長(遣送審理及訴訟) | 助理處長(執法) |
| 免遣返聲請審理 | 負責 | 不屬其職責 |
| 與聲請/執法有關的訴訟 | 負責處理 | 不屬其職責 |
| 聲請不獲確立者的遣送 | 制定、推行並執行遣送程序 | 不處理 |
| 聲請人以外的遞解及遣送 | 不屬其職責範圍 | 負責制定、推行及監督 |
| 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 不涉及 | 負責管理 |
| 檢控與罪案調查 | 不涉及 | 負責政策的制定與執行 |
假設某申請人的聲請最終不獲確立,遣送會交給誰?
仍然是遣送審理及訴訟部。官方頁面把「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的遞解及遣送措施,明確列為該部門制定與推行的範圍;轄下的遣送審理及訴訟科則負責執行遣送這類人士離境的程序。
這是最容易出錯的一點:不少協助者以為聲請一旦失敗,個案就會「轉交執法部執行遣送」。按現行組織分工,處理線並未轉手,只是由同一部門內的審理階段進入遣送階段。
反過來,假設某人從未提出免遣返聲請,純屬其他形式的非法滯留而須被遣送離境,相關工作就在執法部及執法科一邊,與遣送審理及訴訟部無關。
兩個部門之上由誰統籌?
在副處長層面,官方頁面列明由**副處長(執法、系統及管理)**監督免遣返聲請及有關訴訟事宜。同一層級亦負責國家安全、香港內部安全和維護法紀事宜,以及人員管理、資源管理和資訊科技系統項目。
理解這條線索有用處:免遣返聲請事務表面上跨越審理、訴訟與遣送三種性質不同的工作,但它們在組織上都放在同一名副處長的監督之下,而不是分散在不同副處長的管轄範圍。
為什麼部門分工對聲請人重要?
分工決定了文件與查詢的流向,也決定了個案所處階段。對聲請人及協助者而言,有三個實際含義:
- 認部門不認字面。「遣送」二字同時出現在兩個部門的職責中,唯一的切分點是當事人是否為免遣返聲請人。
- 同一部門貫穿首尾。審理、相關訴訟、聲請失敗後的遣送,都由遣送審理及訴訟部及其轄下科負責。
- 時間點決定環節。提出聲請前後的狀態改變,才是決定由哪個部門處理的關鍵,而非個案嚴重程度或個人背景。
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對個別個案的專業意見,具體情況請以入境事務處官方最新公布或專業人士的意見為準。
常見問題
免遣返聲請是由哪個部門審理的?
由入境事務處遣送審理及訴訟部負責審理,其轄下的遣送審理及訴訟科處理聲請相關事宜與訴訟個案。這一分工載於入境事務處官方部門組織圖頁面。部門首長為助理處長(遣送審理及訴訟)。
執法部會不會處理我的遣送離境?
若你屬於免遣返聲請人,官方組織分工上的遣送措施不屬執法部職責,而由遣送審理及訴訟部制定、推行及由其轄下科執行。執法部處理的是「免遣返聲請人以外」的遞解及遣送離境工作。
聲請不獲確立後,個案會轉去另一個部門嗎?
按官方部門組織圖所列分工,不會。遞解及遣送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離境的措施,同樣由遣送審理及訴訟部負責推行,遣送審理及訴訟科負責執行相關程序。
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訴訟,由誰處理?
由遣送審理及訴訟部處理,範圍包括與免遣返聲請及執法有關的訴訟個案。這類工作與執法部負責的入境事務檢控並不相同,後者主要涉及出入境罪案的調查與檢控。
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由哪個部門管理?
由執法部管理,其轄下的執法科同時負責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日常運作。在同一頁面所列職責中,青山灣中心並未列入遣送審理及訴訟部的範圍。
兩個部門之上還有沒有統籌的層級?
有。副處長(執法、系統及管理)負責監督免遣返聲請及有關訴訟事宜,是兩個部門之上的統籌層級。若日後部門職責或名稱有變動,一切以入境事務處官方頁面的最新公布為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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