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先決條件概覽
申請優秀人才入境計劃(QMAS)前,申請人必須先符合入境事務處訂明的四項基本先決條件,包括年齡、財政要求、良好品格及學歷。
各項先決條件核對要點
年齡
申請人須年滿18歲。
財政要求
申請人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如有)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賴公共援助。
良好品格
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學歷
申請人須持有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在特殊情況下,入境處或會接納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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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1:申請人是否需要提交財務證明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能證明其個人淨資產值或收入的證明文件,例如銀行結單、儲蓄户口存摺、税單或僱主證明書等,以顯示其財政能力符合要求。
Q2:品格審查涵蓋哪些範圍?
申請人須申報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區的刑事定罪記錄,入境處會就每宗申請進行背景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