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婚禮監禮人遞交的擬結婚通知書(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會在婚姻登記官辦事處展示至少 15 個整日,展示期由展示開始日起計算:下午 2 時前送抵登記官,展示期由翌日開始;下午 2 時後送抵,展示期由再下一日開始。滿 15 個整日後可領取婚姻登記官證明書(Certificate of Registrar of Marriages,下稱 RC)。按香港入境事務處(Immigration Department)Marriage Registration 常見問題頁面所舉的例子,通知書在 2015 年 12 月 8 日下午 2 時前送抵,展示期由 12 月 9 日開始,12 月 24 日可領取 RC;同一份通知書若在下午 2 時後才送抵,展示期由 12 月 10 日開始,領取日為 12 月 28 日。頁面同時請讀者參考《婚姻條例》(第 181 章)第 9 條及《婚禮監禮人指引》(Guidance Notes for Civil Celebrants of Marriages);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仍是這套安排。

展示期由哪一天開始算?

分界線是登記官收到通知書的時間。監禮人把已填妥的通知書傳送(transmit)到登記官辦事處後,辦事處按收到時間決定展示期的開始日,而不是按準新人交給監禮人的時間。

官方頁面以 2015 年 12 月 8 日作例子,列出兩種情況:

通知書送抵登記官的時間 展示期開始日 最早領取 RC 日期
下午 2 時前收到 2015 年 12 月 9 日 2015 年 12 月 24 日
下午 2 時後收到 2015 年 12 月 10 日 2015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5 至 27 日為公眾假期及星期日)

假設某申請人在星期一上午把通知書交給監禮人,監禮人於同日下午 2 時前送抵登記官辦事處,展示期一般由星期二開始;同一份通知書若拖到星期一下午 2 時後才送抵,展示期一般由星期三開始。差半日,起始日就相差一整日,連帶領取 RC 的日子一起往後推。

15 個整日之後,就是領取日嗎?

從官方兩個例子可見,領取日為展示開始日之後第 15 日;若該日為公眾假期或星期日,就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12 月 9 日開始展示,第 15 日是 12 月 24 日,當日可領取;12 月 10 日開始展示,第 15 日落在 12 月 25 日,但 25 至 27 日屬公眾假期及星期日,於是最早領取日推到 12 月 28 日。

換句話說,15 個整日是「最少」的展示時間,公眾假期不會被當作可領取的日子扣減掉。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個別個案的專業或法律意見,實際領取日子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監禮人應在婚禮前多久傳送通知書?

官方要求監禮人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傳送已填妥的通知書,並建議最好不少於擬結婚日期前一個月,理由是讓登記官有足夠時間處理通知書並發出 RC。若準新人雙方身處香港以外,官方另提醒要預留充足時間,讓監禮人把誓章傳送給登記官,以便發出 RC——這段傳送時間並未計入 15 個整日的展示期之內。

領取 RC 之後,婚禮要在什麼期限內舉行?

幾項時間限制要一併看:

  • 沒有 RC 不得舉行婚禮。官方明確說明,在沒有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的情況下,婚禮不得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也不得由婚禮監禮人主持。
  • 婚禮須在 RC 有效期内舉行;日期可在有效期内改為其他日子,逾期未舉行,雙方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 整體上,婚姻須在遞交通知書當日起計三個月內舉行,否則通知書及其後的一切程序作廢,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 官方這一頁沒有另行列出 RC 有效期的日數,只要求婚禮在有效期内舉行;讀者應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哪些環節最容易令領取日期落空?

  • 費用與付款方式:經監禮人遞交通知書的訂明費用為 HK$305,須以支票支付,抬頭寫「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個人或公司支票均可,不接受現金,每份通知書須用獨立支票。
  • 離婚證明:一方屬離婚人士,須在遞交通知書時同時提交離婚判令的正本或核證副本;官方頁面列明,未能同時提交的話,通知書不獲接納,也就談不上展示與發證。
  • 未滿 21 歲的一方:擬結婚當日未滿 21 歲、但年滿 16 歲且非鰥寡的一方,須在遞交通知書時提交《婚姻條例》附表 3 所指人士的書面同意書(Form MR4)。若擬結婚當日正好是該一方年滿 21 歲的生日,官方說明該一方可選擇不提交上述書面同意書,但婚姻登記官證明書須待其年滿 21 歲後才會發出。

常見問題

監禮人在下午 2 時前、後傳送,實際差別有多大?

下午 2 時前送抵,展示期於翌日開始;下午 2 時後送抵,展示期於再下一日開始,起始日相差一日。在官方例子中,這個差別令領取日由 12 月 24 日推到 12 月 28 日,因為後者的第 15 日正好撞上公眾假期與星期日。

15 個整日是否包括通知書送抵當日?

按官方例子,送抵當日不算在內:12 月 8 日下午 2 時前送抵,展示期由 12 月 9 日才開始。展示期由開始日起計滿 15 個整日,才輪到領取 RC 的日子。

最早領取日撞上公眾假期或星期日怎麼辦?

官方例子給出的處理方式是順延:12 月 10 日開始展示,第 15 日原為 12 月 25 日,但因 25 至 27 日為公眾假期及星期日,領取日改為 12 月 28 日。公眾假期不會縮短 15 個整日的展示要求。

監禮人可否只由一方到場辦理通知書?

可以。官方列明,擬結婚的其中一方可以單獨在婚禮監禮人面前到場,向登記官遞交通知書,通知書由該一方簽署,並按《婚姻條例》(第 181 章)第 12 條作出誓章。

領取 RC 後還可以改婚期嗎?

可以,日期可改為 RC 有效期内的任何其他日子。婚禮須在 RC 發出後並於有效期内舉行;若有效期内仍未舉行,雙方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經監禮人遞交通知書,費用可以用現金嗎?

不可以。訂明費用 HK$305 須以支票支付,不接受現金,每份通知書須用獨立支票,抬頭為「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未有 RC 可以先舉行婚禮嗎?

不可以。官方頁面多次說明,在沒有婚姻登記官證明書的情況下,婚禮不得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也不得由婚禮監禮人主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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