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香港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Foreign Domestic Helpers)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所列規則,聘請外傭時必須同時交齊兩份申請表——「從外地僱用家庭傭工」的申請表,以及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申請表——並夾附所有必要證明文件,包括一份由雙方簽妥的標準僱傭合約(Standard Employment Contract, ID407),須認證的個案還要先完成相關領事館認證。兩份表格之中缺任何一份,或缺少任何必要文件,申請會被原封退回,入境事務處不會進一步處理,直至整套表格與文件重新遞交為止。
「兩份表格」究竟是哪兩份?
一份表格處理的是「從外地僱用家庭傭工」這件事本身,另一份是傭工來港工作的入境簽證申請。兩份都屬同一份申請的必要部分,而不是二選一,亦不能用補交其中一份的方式啟動審批。
兩份表格均須妥為填寫(duly completed)。若使用網上服務遞交,申請人及擔保人(如適用)須填寫網上申請表,並簽署確認所填報的內容正確、完整及真實。
家庭收入的申報另有固定位置:平均每戶每月收入是否不少於 15,000 元(按每名擬聘用外傭計),須在申請表 ID988B 第 3 部「Household Information」內申報。
合約要做到哪一步,才算文件齊備?
合約不是雙方簽完名就等於「完成」。以下幾項同時成立,文件才算收得進:
- 採用的是入境事務處指定的 ID407 標準僱傭合約,並已填妥及由雙方簽署。
- 除毋須認證的國家外,合約須先經相關領事館認證(notarization);未完成認證,入境事務處不會批准傭工來港工作。
- 合約上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Minimum Allowable Wage)。自 2026 年 10 月 3 日起,最低工資為每月 5,220 元,適用於當日或之後簽訂的合約;在 2026 年 10 月 2 日或之前簽訂、工資不低於當時 5,100 元水平的合約,只要申請在 2026 年 10 月 30 日或之前送達入境事務處,仍可按該工資條款處理。
- 合約第 3 條只可填寫一個住址;即使僱主另有單位,也不能把第二個地址寫進合約。
最低工資由勞工及福利局定期檢討,如有調整會另行公布,因此簽約前應先看勞工處外籍家庭傭工專頁的現行水平,而不是沿用上一次聘用的金額。
新申請、續約、轉僱主、訪客延期:清單在哪一頁查?
入境事務處為五類申請設有共同的遞交安排,每類的所需附件則由政府一站通的分類頁面逐項列明:
| 申請類別 | 對應的官方清單頁面 |
|---|---|
| 從外地聘用新外籍家庭傭工(入境簽證) | Entry Visa for New Foreign Domestic Helper |
| 同一僱主下的合約續期 | Contract Renewal |
| 完成現有合約的剩餘年期 | Completion of Remaining Period of Current Contract |
| 轉換僱主 | Change of Employer |
| 前外籍家庭傭工以訪客身分申請延長逗留 | Former Foreign Domestic Helpers Applying for Extension of Stay on Visitor Status |
這五類均適用簡化後的遞交安排,可以投放、郵寄或網上方式遞交,處理期間無須在辦事處等候。本文只說明共通的收件規則;每一類別的實際附件項目按其官方頁面最新版本為準,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個案的專業意見。
收入證明與住址證明,是不是每次都要附?
不必,但有前提。
一般而言,只要每名擬聘用外傭對應的平均家庭每月收入維持不少於 15,000 元,僱主無須提交入息證明;個別個案仍可能要求補充文件。
住址方面,若已就更改住址向入境事務處提交過 ID407G(Revised Schedule of Accommodation and Domestic Duties),新合約上的住址即使與前一份不同,也不用再交住址證明;個別個案同樣可能要求補件。反過來說,合約地址若要更改,本身就要用 ID407G 通知;新址若屬房屋署或香港房屋協會轄下屋苑的單位,還須附該機構准許傭工在該處居住的同意信及租約副本。
遞交之後:怎樣確認收件?要等多久?
遞交地點可以是位於新界將軍澳寶邑路 61 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 4 樓的外籍家庭傭工組投遞櫃枱、郵寄,或經外籍家庭傭工專屬網上服務頁面辦理。
網上遞交並非人人適用:除新聘外傭的入境簽證申請外,傭工在遞交時必須身在香港,否則不合資格使用該服務。
收件方面,入境事務處收到申請後會發出確認信;若以掛號郵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被視為申請日期。處理時間方面,入境事務處的服務承諾是在收齊所有必要文件後,90% 的申請於 6 星期內辦妥——換言之,起算點是「文件齊全」,缺件被退回的時間不算在內。申請進度可經外籍家庭傭工專屬網上服務頁面查詢。
常見問題
只交了其中一份申請表,會怎樣?
申請會連同已交的文件一併退回,入境事務處不會展開處理。必須補齊兩份表格及所有必要文件後重新遞交,案件才會進入審批。
所有合約都要領事館認證嗎?
除毋須認證的國家外,其餘全部要在傭工獲准來港工作前完成認證。認證屬於文件齊備與否的條件之一,未完成等同缺必要文件。
2026 年的最低工資應該寫多少?
2026 年 10 月 3 日起簽訂的合約,工資不得低於每月 5,220 元。10 月 2 日或之前簽訂、工資不低於 5,100 元的合約,若申請在 2026 年 10 月 30 日或之前送達入境事務處,仍可按原有工資條款處理。
續約時為什麼會聽說要兩個簽證?
按標準僱傭合約,傭工完成兩年合約後應享有返鄉度假的假期;續約申請獲批後,傭工會獲發入境簽證,而只有在僱主未能即時安排傭工放假的情況下,才需要(或獲發)延長逗留簽證。若僱主能安排傭工即時放假,便無須申請延長逗留簽證。
家庭成員有殘疾人士,可以在申請時特別交代嗎?
可以。文件中夾附有相關證明並以書面說明情況即可,入境事務處會按每宗個案的實際情況考慮。
處理時間由何時開始計?
由入境事務處收齊所有必要文件當日起計,服務承諾是 90% 申請於 6 星期內辦妥。中途缺件被退回,處理時間自然往後推。
參考資料
- 香港入境事務處 — 外籍家庭傭工常見問題
- 香港入境事務處 — 標準僱傭合約 Standard Employment Contract (ID407)
- 香港入境事務處 — 修訂住宿及家務安排附表 ID407G
- 勞工處 — 外籍家庭傭工一般政策(最低工資)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Entry Visa for New Foreign Domestic Helper(新外籍家庭傭工入境簽證)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Contract Renewal(合約續期)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Completion of Remaining Period of Current Contract(完成現有合約剩餘年期)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Change of Employer(轉換僱主)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Former Foreign Domestic Helpers Applying for Extension of Stay on Visitor Status(前外傭以訪客身分延長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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