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常見問題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合資格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的,是同時符合九項資格準則的香港居民;負責評定是否合資格的,是入境事務處處長,評定依據是《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ID-C-969)所載的準則;被評為不合資格的人士,可循書面通知所述的渠道要求重新評審。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意見,實際安排以入境事務處最新公布為準。
邊個合資格聘用外籍家庭傭工?
凡符合下列資格準則的香港居民,均可聘用外籍家庭傭工:
- 有經濟能力聘用外籍家庭傭工;
- 已與準傭工簽訂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指明的標準僱傭合約(ID407);
- 只要求準傭工履行家庭職務;
- 在僱傭合約訂明的合約期內,不會容許或要求準傭工為他人從事任何僱傭工作;
- 給予傭工的薪金不少於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的規定最低工資;
- 只讓傭工在合約訂明的地址工作和居住;
- 須為傭工提供合適及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
- 須為真正的香港居民,而其本人與準傭工的真正目的亦並無疑問;
- 在聘用外籍家庭傭工方面並無不良記錄。
九項準則的詳細內容載於《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
邊個負責審批?
入境事務處處長負責根據《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指南》所載的資格準則,評定申請人是否合資格聘用外籍家庭傭工。也就是說,資格評定的權限在入境事務處處長,準則出自該份指南,而不是由其他機構自行決定。
被評為唔合資格,可以點做?
被評為不合資格的人士,可循書面通知所述的渠道要求重新評審。收到評定結果時,先看清書面通知上列明的途徑與要求,再按該途徑提出重新評審。
申請要交咩文件?缺件會點?
申請時須確保已填妥「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申請書」和「入境簽證申請書」,並夾附所有證明文件,包括已填妥的合約(若有需要,應由有關的領事館公證作實)。
兩份申請書缺少任何一份,又或欠交任何所需的證明文件,入境處都會退回申請書,直至僱主重新遞交全部申請書和所需的文件後,才會處理申請。另外,除非有關國家並無作出此項要求,否則傭工獲准在港工作前,其僱傭合約必須經公證作實。
入息證明要點處理?
以聘用一名家庭傭工計算,如住戶每月平均入息仍然不少於港幣 15,000 元,僱主無須遞交經濟狀況證明;若情況需要,入境處仍可要求提供進一步的證明文件。
聲明方式是:僱主須在申請表格 ID 988B 第三部份「住戶資料」內,聲明住戶每月平均入息不少於港幣 15,000 元(以聘用一名家庭傭工計算)。
審批要幾耐?點確認入境處收咗申請?
根據入境處的服務承諾,外籍家庭傭工的申請,90% 可在收齊必需的文件後 6 個星期內處理完畢。
入境處接獲申請後,會把認收通知信寄給你;以掛號方式郵寄申請書的話,入境處會把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當作申請日期。申請可以投遞、郵遞或經「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遞交,亦可經該專頁查詢申請狀況和遞交補充文件。
合約同住宿有咩硬條件?
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 4(a) 條訂明,傭工只可為合約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第 4(b) 條規定,傭工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第 4(c) 條訂明這兩條屬入境事務處准許傭工來港履行合約時所施加的逗留條件的一部分,違反逗留條件可導致該傭工及/或其教唆者遭受刑事檢控。
罰則方面,僱主要求或容許外傭在合約地址以外的處所工作,或外傭為其他人士從事未經許可的工作,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 50,000 元及入獄兩年,協助和教唆者的罰則亦相同。
現時規定最低工資係幾多?
現時「規定最低工資」為每月港幣 5,220 元,於 2026 年 10 月 3 日正式生效,適用於所有於該日或以後簽訂的外傭僱傭合約。
於 2026 年 10 月 2 日或以前按當時「規定最低工資」每月港幣 5,100 元簽署的合約,如在 2026 年 10 月 30 日或以前送抵入境事務處,該處亦會按所述工資條款處理有關申請。工資數額由勞工及福利局不時檢討,並會向公眾發布有關消息。
低於規定最低工資聘用外傭屬違法:根據《僱傭條例》(第 57 章),僱主向外傭低付工資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 350,000 元和入獄三年;根據《入境條例》(第 115 章),任何人作虛假申述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 150,000 元和入獄 14 年。
有特別需要嘅申請,入境處會點處理?
如你或你的家庭成員為殘疾人士並有特別需要,可在遞交申請時夾附相關的證明文件,並以書面形式闡述你的情況,入境處會因應個案的個別情況處理。
年長父母申請聘用外傭時,入境處一般可考慮接受由其子女提供經濟證明,以支持這項申請;如父母因健康或其他有理據支持的原因未能擔任僱主,其子女應說明有關特殊情況並提供證明文件。
常見問題
唔係香港居民,可以申請聘用外傭嗎?
資格準則以「香港居民」為前提:凡符合九項準則的香港居民均可聘用外籍家庭傭工。當中第 8 項並要求申請人須為真正的香港居民,而其本人與準傭工的真正目的亦並無疑問。若申請人並非香港居民,即不符合這項準則。
被評為不合資格,係咪冇得翻案?
不是。被評為不合資格的人士,可循書面通知所述的渠道要求重新評審。書面通知會列明可使用的途徑,收到結果後可按該途徑提出要求。
住戶每月入息要幾多,先至唔使交經濟狀況證明?
以聘用一名家庭傭工計算,如住戶每月平均入息仍然不少於港幣 15,000 元,僱主無須遞交經濟狀況證明。僱主須在申請表格 ID 988B 第三部份「住戶資料」內作出聲明。若情況需要,入境處仍可要求提供進一步的證明文件。
交齊文件之後,幾時會有結果?
根據入境處的服務承諾,外籍家庭傭工的申請,90% 可在收齊必需的文件後 6 個星期內處理完畢。入境處接獲申請後會寄出認收通知信;以掛號方式郵寄的申請書,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申請日期。申請狀況可經「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查詢。
合約可唔可以寫兩個住址?搬屋要點處理?
不可以。標準僱傭合約(ID407)第 3 條訂明,外傭須在合約訂明的僱主住址工作和居住,而僱主住址是指一個地點的單一居所,所以不能在合約內填寫其他住址。更改住址須填妥「經修訂的住宿及家務安排」(ID407G)通知入境事務處;如新址屬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屋苑,須出示有關機構批准外傭在該單位居住的同意書及租約副本。
可唔可以叫外傭去第二度做嘢,或者畀佢兼職?
不可以。外傭只可在合約訂明的地址為合約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從事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外傭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違反逗留條件的外傭可能被檢控和遣送離境,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 50,000 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和教唆者的最高刑罰亦相同。
現時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係幾多?
現時為每月港幣 5,220 元,於 2026 年 10 月 3 日正式生效,適用於該日或以後簽訂的外傭僱傭合約。於 2026 年 10 月 2 日或以前按當時每月港幣 5,100 元簽署的合約,如在 2026 年 10 月 30 日或以前送抵入境事務處,該處亦會按所述工資條款處理。最新數額以官方公布為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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