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 「香港身份」到底指甚麼?臨時與永久有何分別
- 內地居民有哪幾條路徑可以來港?
- 高才通、優才、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怎樣選擇?
-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
- A/B/C 類資格與首次逗留年期
- 續簽(延長逗留)要求與期限
- 頂尖人才類別(六年)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優才)
- 現行評核機制: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
- 綜合計分制 12 項準則
- 成就計分制
- 逗留年期與續簽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申請資格(須先有聘用)
- 處理時間、首次逗留與續簽
- IANG: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 應屆與非應屆畢業生
- 續簽(3-3 年)與頂尖人才類別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資產與投資門檻
- 資產與投資門檻
- 房地產投資上限(2025年9月17日起)
- 申請流程與逗留年期
- 受養人:配偶與子女怎樣隨行
- 哪些保證人可帶受養人
- 單程證與人才計劃的分別
- 通常居住滿七年之後: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
- 核實程序與表格
- 在內地出生的永久性居民子女
- 常見問題
- 不用工作可以申請香港身份嗎?
- 香港身份要多久才變永久?
- 內地居民可以申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嗎?
- 內地居民可以走一般就業政策嗎?
- 優才計劃仍有年度配額和分數制嗎?
- 內地人移居香港最快的方法是甚麼?
- 官方來源
內地居民取得香港身份,主要可循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優才)、輸入內地人才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等路徑(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資本只適用於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中國籍人士等指定類別,一般內地居民不在範圍內),並可經受養人安排帶同配偶及子女來港。在港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可依法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七年永居)。本文資料截至2026年10月7日,內容整理自香港入境事務處等官方部門的現行規定。
「香港身份」到底指甚麼?臨時與永久有何分別
香港身份一般分為非永久性居民的逗留身份與永久性居民的居留權兩類。根據《入境條例》,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屬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並享有居留權(資格一覽表)。
永久性居民享有香港特區的入境權,在香港不會受任何逗留條件(包括居留期限)限制,亦不會被遞解或遣送離境。行使居留權須持有效永久性居民身份證、附貼於旅行證件上的有效居留權證明書,或有效香港特區護照(定義)。
「通常居住」指任何人合法、自願和以定居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讀書、工作或居留),不論時間長短均視為通常居住;暫時不在香港仍視為通常居住。以非法方式入境、違反逗留條件、以外來合約工人或外籍家庭傭工身份、以難民身份、領館人員、駐軍成員、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證件持有人身份留港,或被監禁期間,不被視為通常居住(定義)。
有關臨時與永久身份、單程證的分別,可參考相關比較。
內地居民有哪幾條路徑可以來港?
內地居民可循人才及就業類計劃、留港就業安排、資本投資計劃、受養人安排及單程證取得香港身份。各路徑的適用對象與核心條件如下。
| 路徑 | 適用對象(內地居民) | 須先獲聘用 | 首次逗留 | 續簽模式 |
|---|---|---|---|---|
| 高才通 | 高收入人士或合資格大學畢業生 | 無須 | A類36個月;B、C類24個月 | 一般不多於三年或至合約屆滿;頂尖人才六年 |
| 優才 | 高技術人才或優才 | 無須 | 綜合計分制36個月;成就計分制八年 | 綜合計分制「3+2」年;頂尖人才五年 |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具香港所需而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者 | 須已確實獲聘 | 36個月或僱傭合約期(以較短者為準) | 一般「3-2」年;頂尖人才五年 |
| IANG | 香港全日制學位課程非本地畢業生(含內地學生) | 應屆無須;非應屆須 | 24個月 | 一般「3-3」年;頂尖人才六年 |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 只限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中國籍人士等(一般內地居民不適用) | 不適用(投資類) | 不多於24個月 | 一般不超過三年 |
受養人安排與單程證另見下文專節。
高才通、優才、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怎樣選擇?
三類計劃的定位與入門條件差異明顯,可按是否已有工作、學歷及收入狀況選擇。
| 計劃 | 須先獲聘用 | 主要資格 | 首次逗留 | 續簽模式 |
|---|---|---|---|---|
| 高才通 | 無須先找工作 | A類:前一年收入港幣250萬元或以上;B類:合資格大學學士+緊接申請前五年內至少三年經驗;C類:合資格大學學士但經驗少於三年(受年度配額,先到先得) | A類36個月;B、C類24個月 | 一般不多於三年或至合約屆滿;頂尖人才六年 |
| 優才 | 無須先獲聘任 | 綜合計分制:12項評核準則符合其中6項;或成就計分制:具超凡才能及傑出成就 | 綜合計分制36個月;成就計分制八年 | 綜合計分制「3+2」年;頂尖人才五年 |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 須已確實獲聘 | 具備香港所需而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職位確有空缺且不易覓得本地人擔任 | 36個月或僱傭合約期(以較短者為準) | 一般「3-2」年;頂尖人才五年 |
高才通與優才均無須先獲本地僱主聘任,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則須先獲聘用。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
高才通面向世界各地的高收入人士與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申請時無須已在香港找到工作,但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朝鮮國民(計劃詳情)。
A/B/C 類資格與首次逗留年期
A類為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B類為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C類為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此類受年度配額限制且以先到先得方式分配。
A類首次可獲准逗留36個月,B、C類為24個月,均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每人根據高才通計劃只可獲批此項「初次逗留安排」一次。
全年收入指應課稅的就業或業務收入,包括薪金、津貼、股票期權及從其擁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潤;個人投資收入不計算在內。合資格大學以勞工及福利局綜合名單為準,名譽學士學位不予接受,須提交第三方認證機構或頒授院校的學歷認證。
內地居民申請須附「赴港工作同意書」(由現時工作單位或內地有關機關簽發),獲批後須向內地有關當局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辦理相關赴港手續。
續簽(延長逗留)要求與期限
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經網上申請延長逗留,並應最少於屆滿前六星期遞交。申請時須證明已在香港受聘並能獲得穩定收入,或已在香港開辦或參與業務。
延期一般可獲准延長不多於三年,或至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屆滿(以較短者為準)。入境處一般約二至三個星期完成處理。並非所有延長逗留期限的申請都必然獲得批准。
頂尖人才類別(六年)
已按高才通獲准在港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可提出以頂尖人才類別審批延期,成功者一般獲准延期六年。B、C類人士如未提交學士學位學歷認證,須在延期時一併提交。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優才)
優才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申請人無須先獲本地僱主聘任(計劃詳情)。申請人須先符合四項基本資格:年齡18歲或以上、能獨力負擔居港開支而無須公共援助、無刑事罪行或不良入境記錄、具備良好學歷(一般為認可大學學位)。未能提供證明者,申請即時被拒。
現行評核機制: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
符合基本資格的申請人,可選擇以「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接受評核,兩者只能擇一,同一時間只能提交一份申請(評核機制)。
現行申請資格門檻為符合12個評核準則的其中6個;只有達標者才能經網上遞交。門檻可能不時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官方頁面並無「分數」及「年度配額」字樣;符合人才清單要求的申請人,經評核後可在綜合計分制下獲優先考慮。
綜合計分制 12 項準則
綜合計分制的12項評核準則,涵蓋六個範疇:
- 年齡50歲或以下。
- 持有合資格大學頒授的碩士或博士學位;該學位是否與STEM學科(科學、科技、工程、數學)有關。
- 具備兩種語言的良好書寫及口語能力;具備良好的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
- 擁有不少於五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工作經驗;三年跨國公司或知名企業經驗;三年特定領域(創新及科技、金融、國際貿易)經驗;兩年國際工作經驗。
- 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100萬元或以上。
- 現時擁有一家業務實體,而該實體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盈利達港幣500萬元或以上;或現時擁有一家上市公司。
成就計分制
成就計分制供具超凡才能或技術並有傑出成就者,要求極高。申請人須曾獲傑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或國際獎項),或其工作獲同業肯定、對界別有重大貢獻,方視為符合資格;不符合者申請即時被拒。以此途徑獲准者,一般首次可逗留八年。
逗留年期與續簽
綜合計分制獲准來港者,一般首次逗留36個月。延期須證明已採取來港定居的步驟(如受聘或建立業務),獲批一般以「3+2」年模式。已在港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者,一般獲准延期五年。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網上申請。
達標不等於獲批。符合較多評核準則的申請獲更優先考慮;入境處處長有絕對酌情權,可根據兩套評核機制批准或否決任何申請而無須給予理由。
內地居民須提交內地工作單位或檔案管理機關簽發的「赴港居留同意書」,獲批後須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辦理相關赴港手續。申請人並須證明其個人資產淨值足以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在香港首12個月的生活和住宿開支。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具備香港所需而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內地中國居民,可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該計劃並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其技術專才類別(年齡18至40歲的非學位專才)則受配額限制,並只限於個別行業的指定技術工種。
一般就業政策明文不適用於內地的中國居民,內地居民應循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一般就業政策)。
申請資格(須先有聘用)
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薪酬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學歷通常指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特殊情況下備考的專業能力及經驗亦可接受。
申請人、隨行受養人及僱主須於網上遞交申請,並附內地單位或機關簽發的赴港工作同意書。
處理時間、首次逗留與續簽
入境處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申請費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首次一般可逗留以僱傭身份36個月,或根據僱傭合約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較短者為準)。
屆滿前三個月內可申請延期,一般以「3-2」年模式批出。成功申請者只可從事獲批准的僱傭工作,轉換工作須事先獲入境處處長批准。正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的內地居民,不能以遞交申請為理由要求延長逗留。
已按計劃在港就業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者,延期可按頂尖人才類別審批,一般獲准五年。招聘職位屬人才清單表列專業,或年薪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的職位,僱主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便利措施)。
IANG:非本地畢業生留港
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學士或以上學位的非本地學生(含內地學生),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合作辦學機構全日制課程畢業生,可根據IANG申請留港/回港工作。該安排並無配額限制,亦不限行業。
應屆與非應屆畢業生
在畢業日期起計六個月內遞交申請者為非本地應屆畢業生,無須在提出申請時已覓得工作,可留港24個月。六個月後遞交者為非應屆畢業生,須先獲聘用(職位通常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薪酬達市場水平),亦可留港24個月。
應屆畢業生申請處理約兩星期,非應屆約四星期。每年六至八月為申請高峰期,處理時間可能較長。
續簽(3-3 年)與頂尖人才類別
屆滿前三個月內網上申請延期,須已獲聘用或出示業務證明。獲批通常以「3-3」年模式獲准逗留。已在港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者,可按頂尖人才類別申請,一般獲准延期六年。
獲批者只受逗留期限限制,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處處長批准。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資產與投資門檻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適用範圍只限外國國民、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中國籍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及台灣華籍居民。一般內地居民(未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者)不在範圍內。
資產與投資門檻
申請人須在提出淨資產審查申請前六個月的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淨值的淨資產。並須投資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值於其絕對實益擁有的獲許投資資產。
其中,須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及/或房地產,另須向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獲許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務證券、後償債項(沒有投資上限);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有限合夥基金、存證、非住宅及/或住宅房地產則設有上限。
房地產投資上限(2025年9月17日起)
房地產計入最低投資門檻的總上限為1,500萬港元,當中住宅房地產的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單一住宅物業成交價門檻由5,000萬港元降低至3,000萬港元。有關修訂只適用於購入完成日期為2025年9月17日或之後的房地產投資。私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及私人有限合夥基金權益合共上限1,000萬港元;存證上限300萬港元。
申請流程與逗留年期
先向投資推廣署申請淨資產審查,再向入境處申請。獲「原則上批准」者可以訪客身份來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作出投資。完成投資並由投資推廣署核實後獲「正式批准」,一般獲准逗留不多於24個月;延期一般不超過三年。
2026年11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淨資產審查申請,以非指定賬戶購入的金融資產將不符合投資規定審查的要求;由非指定賬戶轉入指定賬戶不再獲接納(計劃網站)。
受養人:配偶與子女怎樣隨行
一般受養人入境安排不適用於內地的中國居民,除非其保證人屬指定計劃來港人士(受養人安排)。
哪些保證人可帶受養人
按高才通、優才、輸入內地人才計劃、IANG、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等獲准來港的指定計劃人士,可帶同配偶(或獲承認的伴侶)及18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約束的保證人,另可帶年齡60歲或以上的父母(內地配偶與父母與香港居民團聚,則循單程證辦理)。
受養人須能提供合理的關係證明;保證人須能將受養人在港的生活條件維持在基本水平以上,並提供適當居所。入境處一般需時六星期處理受養人來港居留的申請。
高才通受養人可在香港就業及就讀而不受限制,逗留期限一般與保證人掛鈎。
單程證與人才計劃的分別
內地居民如欲來港與家人團聚,須向內地戶口所在地的相關部門申領《前往港澳通行證》(慣稱「單程證」)。單程證政策目的是讓內地居民有秩序地來港與家人團聚,由內地當局審批,香港入境處不受理(立法會答覆)。
每日150個單程證配額是上限,內地當局按實際合資格申請數目及嚴格按審批準則處理,並不一定用盡150個配額。內地配偶需要等待一定年期才合資格以單程證來港。
人才及就業類計劃與單程證性質不同:前者以申請人本身的資格、學歷、收入或投資為依據,後者以家庭團聚為依據。有關兩者分別可參考永久與臨時身份、單程證比較。
通常居住滿七年之後: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
根據優才、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如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資格一覽)。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參與者如在連續不少於七年符合計劃規定而未能符合通常居住規定,可在七年後申請在香港無條件限制逗留。
核實程序與表格
登記申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前,須先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遞交申請時申請人必須身在香港並且合法逗留;聲稱擁有居留權者負舉證責任。
中國公民聲稱連續居住七年者,須提供通常居住連續七年的證明文件(如學校文件、就業證明、正式收據、銀行結單、入息稅稅單等)及顯示抵港日期和逗留條件的旅行證件。核實後逗留條件即被註銷,11歲或以上者須親身到人事登記處辦理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表格方面:持有單程證的18歲或以上人士用表格ROP169,18歲以下持單程證兒童用ROP170,其他申請人用ROP145。申請可郵遞、投遞箱或網上遞交(核實資格)。
在內地出生的永久性居民子女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如出生時父或母是在港出生或在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可申請居留權證明書。內地居民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證明書附貼在單程證上入境,申請無須繳費。一般情況下,95%的申請可在入境處接獲所需文件後三個月內完成處理。
有關核實永久居民身份的證件與程序,可參考永久居民證件申請與流程。
常見問題
不用工作可以申請香港身份嗎?
可以。高才通、優才及IANG應屆畢業生類別均無須先獲聘用。條件:須符合各計劃相應的資格準則;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則須先確實獲聘。
香港身份要多久才變永久?
須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方可依法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條件:七年須為合法、自願、以定居為目的而居住,以外來合約工人、外籍家庭傭工、違反逗留條件等身份留港的期間不計。
內地居民可以申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嗎?
一般內地居民不在適用範圍。條件:須為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中國籍人士、外國國民、澳門居民或台灣華籍居民等指定類別。
內地居民可以走一般就業政策嗎?
不可以。一般就業政策明文不適用於內地的中國居民。條件:內地居民應循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工作。
優才計劃仍有年度配額和分數制嗎?
現行機制為「綜合計分制」須符合12項評核準則中的6項,或「成就計分制」兩項準則。條件:官方頁面並無「分數」及「年度配額」字樣,申請資格門檻可能不時更改。
內地人移居香港最快的方法是甚麼?
無須先獲聘且處理時間較短的路徑,包括高才通(入境處收齊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與IANG應屆畢業生類別(一般約兩星期)。條件:高才通須符合A、B或C類資格,IANG須為香港全日制學位課程畢業生並在畢業六個月內遞交。
官方來源
-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入境事務處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入境事務處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評核機制/入境事務處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入境事務處
- 一般就業政策/入境事務處
-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入境事務處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入境事務處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PDF)/投資推廣署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便捷指南(PDF)/投資推廣署
-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官方網站/投資推廣署
- 受養人入境安排/入境事務處
- 申請香港特區居留權資格一覽表/入境事務處
- 居留權及有關用詞的定義/入境事務處
-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入境事務處
- 香港人才清單
- 立法會五題:《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本文為政策資料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政策以入境事務處等官方部門的最新公布為準。
把這篇攻略變成你的下一步計劃
如果你正在比較簽證路徑、預算或時間線,可以電郵提問;我們會按入境事務處等公開政策來源提供資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