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Quality Migrant Admission Scheme (QMAS)」官方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優秀人才入境計劃(QMAS)旗下嘅成就計分制(Achievement-based Points Test)只睇兩項準則:符合其中一項即通過呢條評審路徑,交由評審委員會(Assessment Panel)進一步評審;兩項都達唔到,申請會被即時拒絕。而一旦獲准來港,成就計分制人士首次入境一般可獲 8 年逗留期限,唔使好似綜合計分制(General Points Test)咁先由 36 個月起步。

成就計分制嘅兩條準則係乜?

官方頁面明確寫到,呢條路徑嘅要求非常高,申請人要符合以下兩項之一:

  1. 曾獲傑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級或國際獎項;
  2. 能夠證明其工作獲同儕認可,或對其所屬界別嘅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業界終身成就獎。

值得注意的是,呢個並唔係一場「計分」遊戲:官方頁面冇為成就計分制列出任何分數門檻,只講「二選一」。相反,綜合計分制有清楚嘅量化線——六大方面之下共 12 項準則,現行及格門檻係 12 項當中達到 6 項,達唔到就連網上遞交都做唔到。

達唔到會點?唔係扣分,而係即時被拒

官方頁面用字直接:未能符合上述任一項準則者,即未能通過成就計分制,其申請會被立即拒絕。呢個結果唔係「扣返少少分」,亦唔係由當局自動幫你轉去綜合計分制再評估。

原因在於同一份申請只能揀一條路。官方頁面講明,每名申請人同一時間只可遞交一份申請,並只能按一條評審路徑接受評審。換言之,揀邊條路徑係一個喺遞交之前就要落實嘅決定,而唔係遞交後仲有得「轉軌」重嚟。呢點對手上冇頂級獎項、但自問業績唔錯嘅人特別重要:成就計分制唔係一條「高風險高回報」嘅捷徑,佢係一條唔中就即刻出局嘅門。

符合準則就等於已經批准?仲有評審委員會一關

符合其中一項準則,代表嘅係通過評審路徑本身,之後會獲安排由評審委員會作進一步評審。呢一步之前,申請人仲要先跨過四道基本門檻(下文詳述);四道門檻係進入任何一條路徑嘅前提,成就計分制都唔例外。換個講法,符合準則係「入圍」,唔係「批出」。

8 年逗留住:同綜合計分制差幾遠?

兩條路徑喺首次逗留期限上嘅差距,係官方頁面冇含糊表示嘅部分:

項目 成就計分制 綜合計分制
首次入境逗留期限 8 年 36 個月
逗留條件 只受逗留期限規限,無其他逗留條件 只受逗留期限規限,無其他逗留條件
評審方式 兩項準則二選一,未列分數門檻 12 項準則中達到現行 6 項
續期模式 官方未設「3+2」模式,見下文 延期如獲批准,一般按「3+2」年模式
轉工安排 逗留期內可自由受聘及轉職,無須事先批准 相同

8 年呢個長度,實際上改變咗落地初期嘅節奏。綜合計分制人士喺 36 個月後就要證明自己已採取步驟定居香港——例如搵到有酬工作或開辦業務;而成就計分制人士第一個限期本身就已經係 8 年,期間唔使為咗「3 年到咗」而趕住提交續期證明。

另外,官方頁面亦提到綜合計分制人士嘅一條加速選項:若已喺港逗留唔少於 2 年,而上一個評稅年度嘅應課薪俸稅入息不少於 200 萬港元,即使 3 年逗留期限尚未屆滿,亦可申請按「頂尖人才」類別評審,獲批後一般可獲 5 年延期,新限期由原先獲批嘅逗留期限起計。呢項安排係圍繞綜合計分制嘅 3 年期屆滿情景而設,對本身已享 8 年限期嘅成就計分制人士而言,意義相對有限。

續期嗰陣,成就制要證明乜?

兩類人士都適用同一條規律:喺港逗留期間均受逗留期限規限,直至按香港法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為止;如需續期,必須喺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兩者要證明嘅嘢並唔相同。綜合計分制人士要令入境事務處信納佢已採取步驟定居香港,例如取得有酬聘用或建立業務,延期一般按「3+2」年模式處理。成就計分制人士則須證明有能力以本身嘅財政資源,喺港期間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如有)嘅生活同住宿。所需文件方面,官方頁面指向入境事務處嘅《Quality Migrant Admission Scheme Guidance Notes》(優才計劃申請須知)作準。

兩條路徑都要過嘅四道基本門檻

唔係只有綜合計分制先要睇背景。官方頁面列出嘅四項前提一律適用,包括:

  1. 年齡:遞交申請時須年滿 18 歲或以上;
  2. 財政要求:須證明有能力以本身財政資源,喺港期間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如有)嘅生活同住宿,且不依賴公共援助;
  3. 良好品格:喺香港或其他地方均無刑事紀錄或不良出入境紀錄;
  4. 基本學歷:須具備良好教育背景,一般為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嘅學士學位;特殊情況下,良好技術資格、經證明嘅專業能力,或有文件佐證嘅經驗與成就亦可獲考慮。

第 4 點入面「特殊情況」嘅寫法,對未持有學士學位但有實績嘅人係一條縫隙,但要留意:呢道縫隙開喺基本學歷呢一關,唔代表成就計分制嘅兩項準則可以放寬。

點揀?一個清楚標明為假設嘅情景

假設某申請人喺金融科技界有十幾年實績,帶領過跨境項目、公司亦名列唔少業界榜單,但手上冇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級或國際獎項呢類傑出成就獎,亦冇終身成就獎之類嘅同儕認可。若佢揀成就計分制遞交,而兩項準則都達唔到,呢份申請會按官方頁面所述被即時拒絕;同時佢一次只能遞交一份申請、只能按一條路徑接受評審,冇得喺同一份申請入面改軌。若其背景喺年齡、學歷、語文能力、工作經驗、全年收入、業務擁有權六個方面加起來,可以達到 12 項準則中嘅 6 項,用綜合計分制遞交會係更實際嘅做法。

再假設另一位申請人攞過國際級獎項。咁佢只要符合四道基本門檻,就符合成就計分制嘅準則,可進入評審委員會階段,並有機會一次過拎到 8 年逗留期限。呢兩個假設情景說明嘅係同一件事:成就計分制係為極少數人而設嘅窄門,門前嘅自我評估要在遞交前做完。以上比較只屬一般性參考,唔構成針對個別情況嘅專業意見,最終安排仍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涉及個人決定時宜請教合資格專業人士。

常見問題

成就計分制有冇分數門檻?

官方頁面並冇為成就計分制列出分數,佢講嘅係兩項準則二選一。分數門檻係綜合計分制嘅事:12 項準則中要達到現行 6 項及格線,先可以喺網上系統遞交申請。兩者嘅評審邏輯並唔相同。

成就計分制唔合格,係咪即刻拒絕?

係。官方頁面寫明,未能符合任一項準則者即未能通過呢條評審路徑,其申請會被立即拒絕。呢個結果唔係扣分處理,亦唔係轉介去綜合計分制,所以路徑選擇應喺遞交申請前完成。

符合準則係咪等於已經獲批?

唔完全係。符合準則者會通過評審路徑,並獲安排由評審委員會作進一步評審。在此之前,申請人仍須符合年滿 18 歲、具備財政能力、良好品格同學歷背景四項基本資格。

成就計分制首次入境可以逗留幾耐?

一般可獲 8 年逗留期限,而且只受逗留期限規限,並無附加其他逗留條件。相比之下,綜合計分制一般首次只獲 36 個月。兩類人士喺逗留期內均可自由受聘及轉職,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

8 年期滿點樣續期?

兩類獲批人士都須喺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延期,直至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為止。成就計分制人士須證明有能力以本身財政資源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嘅生活同住宿;綜合計分制人士則要證明已採取定居步驟,延期一般按「3+2」年模式處理。

兩條路徑可唔可以同時遞交?

唔可以。官方頁面列明,每名申請人同一時間只能遞交一份申請,並只能按一條評審路徑接受評審。呢項限制令「先試成就制、唔得再退回綜合制」冇得喺同一份申請內發生。

冇學士學位可以申請成就計分制嗎?

基本學歷嘅寫法係「一般」須有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嘅學士學位。特殊情況下,良好技術資格、經證明嘅專業能力,或有文件佐證嘅經驗與成就亦可獲考慮。但要留意,呢係基本資格一關嘅彈性,並不等同成就計分制兩項準則可以放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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